移至主內容

阮國非、黃文團兩條命 「逃跑外勞」悲歌何時終結?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今天(9/3),移工團體到警政署,要求其公布今年4月發生的「黃文團案」真相,「阮國非案」的父親阮國同(左一),黃文團的妹妹阿合(左二)皆到場,要求調查並公布「黃文團案」真相。(攝影:侯百千)

今年(2018)4月,越南籍「逃跑外勞」黃文團因為在阿里山盜伐樹木,而被警方追捕,在過程中,他被警方的「網槍」2643-001擊中頭部,並被警方壓制上銬,之後黃文團在警方轉身裝水時,趁隙逃脫,數天後,他變成一具冰冷屍體,在阿里山的山區被發現,面部已經腐爛,根據警方的驗屍報告,黃文團是因為網槍造成頭部骨折,最後在山中飢寒負傷而死。

前情提要

去年8月,新竹發生了一名移工拒捕而遭到射殺的案件;今年4月,嘉義發生了另一名移工被捕後逃走負傷而死的案件。〈一個移工之死

而在今天(9/3),也是去年(2017)8月31日,越南籍「逃跑外勞」阮國非,遭新竹員警陳崇文連開九槍致死後,剛滿週年不久的日子,移工團體與黃文團妹妹阿合、阮國非父親阮國同到警政署前,要求對此案件進行說明,警政署國際外事科科長陳鴻堯出面接受陳情,但僅呼籲「在台灣工作的外國勞工務必守法」,並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仍在調查中,並未再透露更多案件細節。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陳秀蓮說,對於外籍移工的案件,大眾往往的第一反應,就是檢討「逃跑外勞」是否違法,卻忽略了一開始的根本問題「外勞為何要鋌而走險?」陳秀蓮表示,即使去年已發生了「阮國非案」,警方仍沒有改變他們的執法態度,將這些外勞當作罪犯處置,以違反比例原則的方式追捕這些移工,並把這些案件當作「個案」處理。

今年1月,新竹地檢署認為陳崇文違反「比例原則」,因此依《刑法》第 276 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對他提起公訴;而在上週三(8/29)阮國非父親阮國同來台開庭當天,陳崇文就以260萬元的金額,與家屬進行和解。

260萬元,略高於《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中的規定250萬元,此外,也因陳崇文滿足家屬提出的另外兩個要求,「到案發現場上香致意」、「給予家屬一個白包以表敬意」,才得以與家屬在民事和解,但未來,陳崇文仍然要面對刑事法庭的審判。

阮國同受訪時表示,民事賠償是小事,但更重要的是可以透過法律來凸顯這個案例,「別再讓阮國非的事件再次發生」;阮國同說,因為員警尚年輕,他願與其和解,但對於員警不當用槍殺死他的兒子,他沒有辦法不怨恨,這其中除了開槍員警本身的道德問題外,他更認為整個警察體系有問題,除了用槍訓練不足外,也是因為針對移工的仇恨,才造成他兒子的死亡。

阮國非父親阮國同(右一)經過1年的司法程序,阮國非的阮國同父親4度來台,而經過這次與員警和解後,他放棄了國賠的訴訟,並將搭乘明天(9/4)中午的班機回越南。(攝影:侯百千)

移工是否被仇恨或是差別對待,是將這些案件視做個案或是通案的關鍵,但在「阮國非案」中,法院的調查著重在員警是否執法過當,而非移工的處境,而「黃文團案」雖仍在調查中,卻也很可能會因為他一開始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難以被社會同理。

「逃跑外勞」究竟犯了什麼罪?外勞的「逃跑」在《就業服務法》第58條中叫做「行蹤不明」,其後果,是違反與雇主的民事勞動契約,進而將導致工作簽證失效,而抵觸《移民法》第18條,要處以罰鍰與驅逐出境;這樣的「罪」,類似違反交通規則,而吃上罰單的「行政罰」,但對於外勞來說,驅逐出境意味著無法繼續在台工作,他們也就不能償還來台時積欠的高額仲介費。

另外,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3條,對移工轉換雇主有嚴格的限制,許多移工若遇上雇主不當對待,除了默默忍受外,僅能踏上「逃跑」的險路,甚至開始越陷越深,接下各種非法打工,黃文團與阮國非,很有可能就是因為如此,才踏上「逃跑外勞」的道路,若不去探究,真相永遠不會揭明。

根據主計處資料統計,外籍勞工人數年年升高,產業、社福皆有大量需求,若不作為,這些「個別發生的悲劇」,恐怕也不會有終止的一天,甚至會越來越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呼籲,台灣迫切需要改善制度,應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並取消警方取締「逃跑外勞」績效及獎金制度,讓查緝業務回歸移民署,種種提升移工權益的作為,才有助於「逃跑外勞」的情形減少。

2016年10月,立法院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2條(參考),刪除移工在台灣每工作3年,必須出境一次的規定,隔年勞動部的數據就顯示,外勞「逃跑」的數量大幅下降,是2003年以來的新低(參考);陳秀蓮說,若僅要檢討移工是否「犯法」是很簡單的,但如此一來也無益於問題解決,唯有在制度上去做改善,才能阻止憾事再次發生,目前對於移工制度的改革,仍遠遠不足。

阮國同則說,經過這一年,他認為台灣是一個文明的國家,好人多過壞人,許多NGO和媒體幫助他們一家,他非常感謝,但若如果能重新選擇的話,他不會再讓兒子來台灣;而在採訪結束之時,阮國同說了他一貫會說的結語「希望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之後,他向現場的記者一一握手致意,便轉身離開,踏上回鄉的旅程。

會後,阮國同(右一)請在台幫助過他們的NGO團體用餐,感謝他們一年來的幫助。圖中另外二人為外籍配偶辦公室的阮文雄神父(中),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成員陳秀蓮(左一)。(攝影:侯百千)

Tags

註解
  1. 「網槍」射出後,會張開一面網子,網的前方有牽引器,黃文團就是遭到牽引器集中導致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