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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服員罷工後的勞資爭議

9/26到9/27長榮空服員靜坐24小時的布棚。(攝影:孫窮理)

前情提要

2019年7月6號,空服員工會與長榮簽下團協,使得罷工結束:〈長榮空服員罷工》苦戰17天 團協簽了些什麼?

2019年,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針對長榮航空的罷工,在7月6日簽定團體協約,並在發還證件後於7月9日正式落幕,但部分與罷工有關,未列入團協的爭議延續到罷工之後。

司法追訴

長榮主張工會罷工訴求之一的「勞工董事納入工會代表」,不是《勞資爭議處理法》中的「調整事項」,因此罷工非法,並在罷工第2天,6月21日向法院,對工會幹部提出每一個罷工日1,700萬元的損害賠償民事訴訟。雖然勞動部多次表示罷工合法,但長榮表示「司法程序是公司的權利」而不願撒告(報導)。

此外在刑事部分,6月20,罷工首日,長榮南崁航運大樓內的內勤人員,對在大門拉設的罷工封鎖線的8名工會幹部提告妨礙自由;長榮也對工會於罷工期間,收取護照與台胞證,依《護照條例》第32條「非法扣留護照」對兩名工幹部提告(報導),目前這些被提告的幹部,曾到警察局做過筆錄,訴訟的後續情形不明。

優待機票(詳細事件

罷工前,長榮於5月8日發出公告表示,若發生罷工,將取消既有的優待機票福利3年,但在罷工期間出勤、接受調整排班者不在此限。工會認為資方此舉是針對罷工者的差別對待,違反《工會法》第35條的「不當勞動行為」而向勞動部提出裁決申請,裁決結果預計在2019年9月底決定。

在7月6號的團協中,雙方同意以「一致性原則」、「漸近式回復」,具體形式在罷工後2個月內協商(報導);到9月份,經過4次勞資協商,仍無法達成共識。長榮將優惠機票分成「長榮之外其他航空公司的聯航(ZED,Zonal Employee Discount)機票」、「長榮的折扣機票」,以及「長榮的免費機票」三種,分別在2020年、2021年及2022年6月19號,三階段恢復,也就是最晚仍在罷工結束後3年才恢復(報導)。

工會的底限為2020年恢復全部優惠機票,無法接受長榮方案,其中又有一個插曲,為長榮打算向桃園市勞動局爭取放寬《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的審查基準,希望工會背書,之後才可能提出更好的方案。(報導)。

工時問題

桃園市政府核備勞動基準法第84之1條約定書審查基準》規定除「突發狀況」外,空勤組員(機師、空服員)的工時上限,不能超過每日12小時,長榮希望桃園市勞動局能修改放寬對「突發狀況」的認定,在「優待機票」的協商中,長榮以「工會同意放寬」作為給出更好方案的條件,工會認為長榮是希望以工會的背書作為向勞政單位遊說施壓的籌碼(報導)。(空服員的工時限制說明)

取消獎勵

為鼓勵空服員出勤,長榮的「全勤獎勵制度」為全勤者可有「自選航班服勤」的獎勵;而罷工既不屬於「曠職」,也非「請假」,長榮方面取消了參與罷工者的全勤獎勵。

扣薪同時扣假爭議

在罷工期間,勞工沒有提供勞務,長榮依此扣除罷工者罷工期間20天的底薪薪資。此外,長榮也扣除了罷工者6天的年度休假;工會認為,扣薪又扣假有重複計算的問題,也就是有6天被當工作日扣除薪資又再被當休假日扣除年度休假。工會表示,罷工前對這個問題曾向勞動部詢問法律見解,當時勞動部表示還要再研議。工會後續已向桃園市勞動局提出勞動檢查申請,還沒接收到結果(報導)。

人力問題

工會表示,與過去航班慣常的空服員派遣人數相比,8、9月開始航班頻繁出現缺員的情況。也有會員反映飛行時數在罷工後上升。派遣人數減少與飛行時數上升的情況,目前還沒傳出違反《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規定的情形,但已開始造成空服員工作負荷提高(報導)。(客艙組員與最低客艙組員說明)

限制工作中的言論

7月17日,長榮發佈公告,禁止工作中討論特定團體(如工會)。

對罷工行為的處分

罷工一落幕,7月7日傳出工會幹部郭芷嫣在私人群組中說要「電」中途離開罷工的空服員、幫反罷工的機師「加料」等文字截圖,被暫調地面勤務。在7/9接受約談後,7/11遭到免職。工會表示會全力協助郭芷嫣進行後續法律和各種救濟管道(報導)。

最後編輯:201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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