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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職災保險法立法

職保法

職災保險單獨立法

2022年4月,《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三讀,5月開始實施。將「職災保險」由勞保中獨立出來;並且將勞保沒有覆蓋的四人以下公司受雇者納入,以自然人為雇主的臨時工、零工也以「特別加保對象」的方式納入;在立法院審查時,並將外籍看護工、幫傭都納入,改善了職災保險在勞保內時,對於所有有職災風險者,涵蓋不足的問題。

職災保險單獨立法為勞團多年來的訴求,也是總統蔡英文於2016年競選總統時的政見,行政院版提出前,曾因四人以下公司納保引起反對,而有過延宕、在立法院討論時,勞動部對於家事移工納保,也曾表態反對,不過最後都順利列入。

對於立法,勞團多採肯定的態度,不過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批評,立法沒有處理最重要的「保費」問題,沒有解決職災保險因費率不足,造成職災認定保守,或保障縮水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