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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事件自救會針對3/14協調會之聲明

資料來源
大觀事件自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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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 />退輔會於3/13提出所謂「五項優惠配套」,表示只要現住戶21戶同意點交,則可以暫緩3/18的拆除,並且免除不當得利與強制執行費的費用。然而,只要有任一戶不願點交,則3/18絕對是強拆日,並且高昂的強拆費用皆需由居民全額負擔,退輔會並且要求自救會需於隔日立刻回應。</p><p>因此,昨天在苦行結束後,退輔會以尚需一天工作日為由,要求自救會立即於昨日晚間展開協調會議,最終至凌晨四點達成協議。</p><p>協議的結果,簡言之,前提就是21戶現住戶必須集體同意點交房屋,其中只要有一戶不願接受,則全數住戶三天後立即強拆,並不得享有下述任一條件。</p><p>也就是說,只要有一戶住戶無法接受退輔會所提供的安置方案,則協議失敗、強拆啟動,而全數住戶除了要被迫負擔不當得利與高昂的強制執行費之外,其中的弱勢家戶更無法獲得十萬元的補助金與安置的協助。</p><p>昨天達成的協議中,21戶現住戶集體同意了點交房屋,因此,第一,退輔會則向法院申請暫緩三天後的強拆,並給予住戶三個月的搬遷期間,第二,退輔會承諾免除住戶的不當得利與強制執行費,第三,退輔會承諾於弱勢家戶點交房屋後給予十萬元補助金,第四,退輔會承諾協調包租代管、社會住宅、租金補貼的優先抽籤權,若搬遷期限三個月後仍無法獲得安置,則提供三至六個月的異地安置(租金地點未知),第五,針對3/11抗爭被告,應居民要求,退輔會承諾刑事責任將會從輕處理。</p><p>另外,自救會在會中也提出放寬邊緣戶的社福資格認定(以利申請租金補貼)、增加弱勢家戶名單、要求退輔會編列預算以補貼現行安置方案(社宅、包租代管)中住戶負擔不起的差額,以及希望爭取補償二十萬元(全數住戶不當得利之平均數),以彌補住戶已繳納不當得利的損失。</p><p>對此,退輔會則表示絕對無法編列預算提供住戶補償,也無法以預算補貼現行安置方案的差額,再者,針對放寬邊緣戶社福資格認定與弱勢家戶的協助,退輔會則僅承諾會嘗試協調相關單位,並針對榮民榮眷發給五萬元救助金(不得與十萬元併用)。</p><p>必須重申的是,十萬元的補助金,對於一家五人、七人的家戶,只不過是勉強多撐幾個月的租金,而社宅與包租代管,即使退輔會承諾協調優先抽籤權,弱勢家戶仍然負擔不起租金(以板橋府中社宅為例,一人房是8300~10300),如此安置方案,在迫遷之後依舊無法保障居民的居住需求。</p><p>「打拼多久才買下來的一間厝,十萬塊要叫我們吞下去,當然會不甘願,心肝也很艱苦......不過也已經沒辦法了,不然還要被政府拆厝跟罰款。」</p><p>凌晨協議結束後,許多居民掉下了眼淚。</p><p>有居民說,她只敢妄想18號可以不要來拆就好,只是她也不知道以後可以住哪裡;有居民說,如果政府的安置就住不起,最後政府還又要說是我們住戶拒絕的;有居民說,我們家如果不想簽,其他住戶就會通通要被追討不當得利跟強制執行費......</p><p>如果迫遷從未發生、如果生存不是侵佔、居住不是不當得利,則這些居民根本不必要苦苦爭取那十萬元的救濟,或者必須要跟退輔會討價還價,房子在遭拆除之後,如何可以有短期的安置。</p><p>只是,既然退輔會以免除所有罰款來交換居民的自願點交,那麼,自救會只能呼籲退輔會應當盡快協調出合適的安置方案,別讓弱勢家戶被迫流離失所。</p><p>最後,自救會必須跟一路與我們共同打拼的朋友們說,這樣的結果,一定讓大家感到非常失望與不捨。</p><p>這樣的結果,不僅無法讓居民保有自己安身的家園、更無法讓承受迫遷後的居民獲得長久居住的保障。</p><p>只不過,免除不當得利與強制執行費,儘管是在以自願點交拆屋的狀況下來做交換,悲哀的是,卻已經是非正式住居運動的一點進步與希望......</p><p>我們想說的是,今天任何一點的進步與希望,不管是大觀社區的持續存在,或者是任何一場說明會與協調會的機會,絕對都是兩年以來,每一位願意站出來抗爭的居民,以及所有聲援者朋友靠著雙手所共同爭取、打拼而來的。</p><p>我們也希望,在目前安置方案都尚未有著落的狀況下,大家仍能持續關注大觀社區,倘若居民最後無法獲得適用安置,自救會也會持續爭取應有的權益!</p><p>即使非常沮喪,我們仍然希望夥伴們能將好不容易累積的能量持續匯聚到下一個反迫遷的運動中,直到台灣社會不要再有下一個大觀社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