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拖了3個月才提大解 遠航下週起勞資協商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遠東航空(資料照片/攝影:王子豪)

去年(2019)12月遠東航空無預警停飛後,員工自12月起被欠薪至今。在交通部確定廢止遠航民航許可證後,昨日遠航將「大解計畫書」送入台北市勞動局,計畫5月4日解僱全公司528人,勞動局今日(3/6)啟動大解程序。勞動局表示,遠航已計畫下週二(3/10)進行勞資協商,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5條,勞資雙方有10日自主協商期,若自主協商不成,勞動局將於3月16日起組成協商委員會,促成勞資雙方達成協議。

勞動局就業安全科科長施貞夙表示,依照遠航提出的大解計畫書,遠航與勞方預計下週二進行自主協商,雙方可針對欠薪、資遣費、加班費等進行協商;若自主協商不成,主管機關將出面組成協商委員會。如果可以透過協商達成協議,協議結果會送管轄法院審核,確定大量解僱,之後勞保局即可依此給予工資墊償,債權人由政府接手。不過如果政府介入後的協商委員會仍無法達成協議,此案可能將轉往司法訴訟。

不過遠航的勞工現在碰到了一個問題,依《大解法》第4條,大解協商中代表勞方的第一順位是公司內的工會。遠航雖有企業工會,卻已停止運作數年。

協助遠航勞工的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李怡靜指出,2017年時,因遠航提供給員工的飯店根本還沒建好,也沒有消防設備,遠航企工幹部對此提出勞檢,勞檢成立後張鋼維卻將幹部開除,幹部想說都跟資方發生這麼大爭議了,就不想回去、也未強烈抗爭,之後企工停擺至今。她指出,勞動局對此看法是,遠航企工的牌照雖然還在,但實際上並無運作,應該要註銷,他們希望先協助員工進行此步驟,再由員工選出勞方代表,與公司進行協商。

在下週二的大解協商前,下週一(3/9)將先進行勞資爭議調解。李怡靜指出,遠航開始欠薪後,部分員工就先行離職,但自行離職的勞工仍希望透過調解,確定債權證明有用;而在職員工也因資遣費、工作權而提出調解。所有申請調解人數約八百多人,勞動局將所有調解合併,於下週一一同進行。

李怡靜說,此次爭議可看出《大解法》需要修改,依目前《大解法》,大解程序於事業單位送交大解計畫書後方能啟動,但遠航從12月就開始欠薪,卻一直不送交大解計畫書至主管機關,造成許多員工非常兩難,若自行離職就沒有資遣費,不離職公司還是沒錢發給他。只要公司不啟動大解程序,員工永遠卡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