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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公假vs.補償 防疫隔離保障 今起立院角力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新立委新會期開始,首先面對的就是「武漢肺炎特別條例」的立法,受到隔離、防疫措施而無法出勤的勞工「防疫隔離假」能不能領薪水,成為其中的一個重點,目前包括政院版在內,立法院中的八個版本,大致的邏輯,有兩種:一是讓雇主給公假、薪資照付,另一種則是不強制給薪,此時以政府的「補償」取代。

武漢肺炎特別條例防疫隔離假版本比較

版本 內容
政院版

(包括因公隔離)不強制給薪,給薪雇主有「給薪獎勵優惠」, 可於營所稅扣抵2倍給薪額。
「防疫補償」金額未定, 防疫隔離假領有薪水者不能領。

黃國書版 同政院版,另有「因經營困難得經勞資協議縮減工時及薪資可協商」條款。
林弈華版 應給予公假 。
除曾銘宗版對隔離確診未感染者有「合理補償」規定外,其餘皆無補償受格離者的規定。
蘇巧慧版
何欣純版
國民黨團版
曾銘宗版
民眾黨團版 僅規定「因公」隔離「應給薪(非公假)」,非因公隔離未規定。
未違反行政處分規定的受隔離者,得領取補償,每日不得低於新台幣六百元。
重點必讀

疫情下的勞工假別與薪資問題,請看我們的〈這個條目

「政院版」可說是兩者的折衷,不強制給薪,但給予給薪的雇主稅務優惠,有「防疫補償」,但如果「防疫隔離假」期間沒領到薪水的勞工,可以領取「防疫補助」。其餘的七個版本中,民進黨立委黃國書等的版本與行政院版大致相同,不過增加了「協議縮減工時及薪資可協商」,這種形同「無薪假條款」的文字。

至於民眾黨的版本,則是在「補償」這一端,規定受隔離勞工可以領取每日不得低於新台幣六百元的補償,但是對於「防疫隔離假」則無特別規定,此外,民眾黨版處理了政院版沒有處理的「因公隔離」問題,但是只規定「應給薪」,沒有規定「公假」,無法保障因公隔離者的全薪。

你知道嗎?

《SARS暫行條例》雖然以「公假」的方式規範隔離期間的假別與薪資,但同時也有完整的「補償」規定:〈這個條目

其餘的五個版本,包括民進黨立委蘇巧惠版、何欣純版,以及國民黨立委林弈華版、曾銘宗版,以及國民黨團版,則都是在「公假」這一端;這些「公假」的版本,除了曾銘宗版對於被隔離最後確診未染病者有「補償」規定外,其餘都沒有補償的設計。

關於「公假」或者「補償」如我們強調過的,與隔離的「社會成本」由誰負擔沒有關係,即便是採取「公假」規範的「SARS 暫行條例」,也同樣透過國家的「工資補貼」 ,將雇主付出去的防疫隔離公假薪水補回給雇主,「公假」是最直接、立即讓受隔離勞工可以領到足額薪水的辦法。

武漢肺炎》特別條例與 SARS 暫行條例受隔離者假別及補償比較

SARS 暫行條例 特別條例
所有被隔離的受雇者:公假。
(雇主可申請「員工薪資貸款」,有利息補貼,給付公假工資後,雇主再向勞保局申請依據勞保投保薪資及員工受隔離日數計算的「工資補貼」。)

防疫補償:包含「工資補償」及未染病者「慰問金」,每日1,000元。

防疫隔離假期間,雇主有給薪者不能領「防疫補償」;有給薪雇主可領「 獎勵優惠 」。

無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依勞保投保薪資及被隔離日數給予等比例「工資補償」或「生活津貼」。
被隔離事後確認未染病者:每日500元「慰問金」。

至於不採行「公假」的版本,以民眾黨版為例,受隔離者的補償也就開到不足基本工資的每天六百元,如此的規範方式,可想而知給予雇主更大的不給薪水的理由,至於行政院版,由於細節補償方式和金額尚未出來,無法確知最後補償的規模,不過可想而知,與「公假」的全薪,勢必難以相提並論。

既然「公假」或「補償」無涉最後隔離成本的負擔,那兩者之間的差別,也就只有受隔離者可以在防疫隔離期間領到多少錢的差異了,因防疫而隔離,本來就是不可歸責於勞工的勞務幾付不能,因為這樣無法領到全薪,期時也就是把隔離成本歸給勞工,這恐怕才是行政院版不採取「SARS 暫行條例」公假規定的本來目的。

立法院新立委上任,民進黨仍以單獨過半之姿主導國會,不過從目前61位立委中,已經有多達過半數的38人7145494-001連署了主張「公假」的兩個民進黨委員版來看,四年前新立委上任,整個民進黨團對「砍假七天、一例一休」那種噤若寒蟬,連提案、連署都受到巨大壓力的現象,似乎有所不同;至於這種不同,與黨籍立委的主體性,是不是能表現在「武漢肺炎特別條例」的審查,就看未來幾天了。

隔離與假別請參考:

延伸閱讀:

註解
  • 這38位民進黨立委為:蘇巧慧、吳秉叡、伍麗華、周春米、何志偉、林宜瑾、張宏陸、洪申翰、賴品妤、邱議瑩、林楚茵、范雲、黃國書、莊競程、賴惠員、湯蕙禎、吳玉琴、陳素月、吳思瑤、何欣純、鍾佳濱、余天、王定宇、王美惠、沈發惠、賴瑞隆、江永昌、許智傑、張廖萬堅、陳亭妃、劉建國、邱志偉、蔡易餘、邱泰源、黃世杰、趙正宇(無黨籍,參與民進黨團運作)、林岱樺、羅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