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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蕨引我歸何處:紐西蘭如何向原住民族道歉,還有重要的TPP…

 

5月20號,總統蔡英文就職演說上的亮點:新政府將對原住民族道歉,因為承辦活動的紙風車劇團在表演活動「台灣之光」中,一連串對原住民刻板印象的脫線台詞而大打折扣。不過這和蔡英文在演說中所宣示的「積極參與TPP、RCEP等自由貿易協定」比起來,完全是不同層次的問題;積極擁抱自由貿易的態度,已經與蔡英文在演說中,揭櫫環境、勞工、社會安全、國民健康、經濟轉型…等等價值徹底矛盾;今天,我們想從紐西蘭毛利人的例子,實際討論「道歉」是怎麼一回事?它與TPP等自由貿易協定的關係又是什麼?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何友倫、林靖豪

今年(2016)2月4號,12個創始成員國的代表在紐西蘭奧克蘭(Auckland)的天空城(Sky City)會議中心簽署TPP的正式文本;同時間,上萬群眾聚集在會場外抗議,這一場被稱為紐西蘭近幾十年來最大規模(參考)的群眾運動,除了奧克蘭主場之外,在紐西蘭其他主要城市,如威靈頓(Wellington)、基督城(Christchurch)、旦丁尼(Dunedin)、漢米爾頓(Hamilton)…等,也都有數千到數百的群眾聚集(參考)。

懷唐伊日:毛利人與殖民者的歷史糾葛

紐西蘭的原住民毛利人(Māori)對於TPP的態度,顯得戒慎恐懼,2012年,以奧克蘭地區部落組成,集體與紐西蘭政府簽署和解契約的「Tāmaki Collective」,13個部落中,有7個拒絕了在TPP簽署儀式上,以毛利人傳統的歡迎儀式「Pōwhiri」,歡迎各國貴賓;僅有一個部落(iwi)和一個氏族(hapu)同意演出。

許多族人都參與了反TPP的行動;而就在簽署儀式的隔天,2月6日,是紐西蘭的國慶日,又叫「懷唐伊日(Waitangi Day)」,1840年,英國與毛利人簽下了被認為是紐西蘭建國文獻的《懷唐伊條約(The Treaty of Waitangi)》;在這天,部落會在條約簽訂地舉辦紀念儀式,並邀請紐西蘭總理出席。但今年在TPP的爭議之下,許多族人與反對TPP的團體表示將在當天的儀式中發起抗議,紐西蘭總理John Key也以「秩序」與「安全」為由,拒絕出席今年的儀式。

對毛利人來說,代表紐西蘭建國的《懷唐伊條約》,以及這個「國慶日」,有著極為複雜的意義;《懷唐伊條約》既剝奪又賦與了他們在土地與經濟、文化上的權利,短短的三條文字,包含近代西方法律的主權、土地與權利等概念;首先引發爭議的,是「英文」與「毛利文」在文字解釋上的差異。

英文版第一條,酋長將一切的主權交給英國皇室,毛利文則解釋為英政府僅有「統治權」,並沒有「主權」。第二條的英文版,是毛利酋長保留一切自然資源排他性與不受他人干擾的佔有,英國皇室是唯一擁有與酋長進行土地交易的權利。

第二任毛利國王Tāwhiao。(Tukaroto Matutaera Potatau Te Wherowhero Tawhiao', URL: http://www.nzhistory.net.nz/media/photo/tukaroto-matutaera-potatau-te-wherowhero-tawhiao-0, (Ministry for Culture and Heritage), updated 13-Jan-2016)

奧克蘭、懷唐伊與懷卡托位置圖(製圖:孫窮理)。

這成為毛利人與英國戰爭的導火線。

在歐洲的殖民者來到之前,毛利的土地是不能買賣的,部份酋長擁有「tuku(釋出、放棄…總之不是賣掉)」土地的「mana(某一種超自然力量賦予的權力)」,《懷唐伊條約》簽下去之後,給予英國政府優先或唯一「購買」土地的權力,大規模圈地便從此展開;這些概念上部落共有資產的買賣,剛開始的時候,還是在公開的會議上面討論,不過,到了1840年代晚期,私相授受的檯面下交易,情況便變得非常嚴重。

這當然造成部落之間的紛爭,1854年,各部落召開「Taranaki and Waikato hui(議會)」,以「痛苦的死亡」立誓,要維持土地的神聖不可侵犯性(tapu參考)。面對越來越多的歐洲拓殖者造成土地的侵奪;即便,在1840年之前,毛利人對於西方所謂「主權」的意思,還不是搞得很清楚。但到了這時,卻已經看得明明白白;原本分散的各部落,在外敵的威脅下,警覺到結合起來的重要性,於是展開「毛利國王運動(the Māori King Movement,Kīngitanga)」,1858年,推舉Pōtatau Te Wherowhero擔任首任的毛利王。

毛利土地戰爭與國王運動

1860年,Pōtatau Te Wherowhero的兒子Tāwhiao繼任王位,從1840年代就已經與英國間展開的「毛利土地戰爭」昇溫,從1863年7月,英軍與毛利部落,展開懷卡托戰役(war in Waikato),到1846年2月,部落不敵英軍,戰役的失利,使得毛利人喪失近50萬公頃的土地,那之後;Tāwhiao持續領導著毛利人的抵抗,直到1881年才放下武器,回到懷卡托,Tāwhiao宣告,在這片土地上的戰爭結束了。

但是Tāwhiao並沒有放棄爭取補償,1884年,選擇與英國「主權」妥協的Tāwhiao到英國,面見英國維多利亞女王,要求由毛利議會和一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調查土地遭到侵奪的情形,不過這項請求被丟回紐西蘭政府,並且遭到否決(參考)。

Tāwhiao在1894年過世,特別的是,雖然並沒有法律地位,在「國王」所屬的Waicato-Tainui部落之外,也並沒有特別的象徵意義,「毛利國王」的制度並沒有從此結束,2006年,在位長達40年的第六任毛利王Te Ātairangikaahu過世,由Tūheitia Paki繼任,一直到今天。

1907年,紐西蘭成為英國的「自治領(Dominion)」,1947年獨立。不過,這個將毛利人納入其主權範圍內的「新」國家,也並未改變他們的態度,土地戰爭失利,毛利人的土地大規模地遭到武力徵收、賤價低購,或者以「原住民土地法庭(Native Land Court)」徵收併購(參考),《懷唐伊條約》是大規模侵奪的開端,但那裡面起碼給了毛利人「完全專屬而無干擾的繼續擁有他們的土地和地產、漁場、森林和其他財產(第二條)」的許諾,在這個「新」國家裡,完完全全被收回了。

紐西蘭主權下的權利恢復

新的抗爭,從上個世紀70年代展開,此時,毛利人早已無力透過武裝力量,或者組織自己的主權國家,與紐西蘭政府對抗,轉而訴諸於國家主權下,恢復部份傳統的權利,這個時候,《懷唐伊條約》便成為他們施力的支點;而抗爭的成果,是1975年《懷唐伊條約法(Treaty of Waitangi Act)》通過,設立「懷唐伊法院」,1993年,《毛利土地法(Māori Land Act)》通過,一系列的道歉、歸還、賠償的動作由此展開。

從1884年,Tāwhiao與維多利亞女王會面後111年,毛利王Te Ātairangikaahu再度與英國國王見面了,1995年,作為昔日殖民主,以及大英國協成員國紐西蘭名義上的元首,英國伊莉莎白女王簽署了歷史性的《Waikato Raupatu Claims Settlement Act 1995》(參考Raupatu為毛利語,意指被侵奪的土地),英國(及紐西蘭)承認懷卡托戰役的歷史錯誤,並且給予Waicato-Tainui部落1.7億紐幣(約台幣38億)的賠償。

英國國王伊莉莎白(左二)與毛利王Te Ātairangikaahu會面,簽署《Waikato Raupatu Claims Settlement Act 1995》,時距Tāwhiao與維多利亞女王的會面,111年。('Queen Elizabeth meeting Queen Te Ātairangikaahu in 1995',  (Ministry for Culture and Heritage), updated 11-Jul-2014)

1990年代以來,紐西蘭毛利人的權利恢復,並不是只有英國╱紐西蘭政府道個歉,讓英王見見毛利王如此而已,給 Waicato-Tainui部落1.7億紐幣(約34億多台幣)的賠償,成立了土地、河流的信託基金,經營各種產業,發展教育文化等工作,紐西蘭對各部落的和解協議一個一個地簽,到去年(2015)年中,已經付出了16億紐幣(320多億台幣)的賠償,政府在Ngai Tuhoe的傳統領域設立國家公園,交給部落管理,Ngai Tahu部落投資健康保險、房地產、農業、漁業,大賺了一筆

在立法的動作上,憲法等級的《懷唐伊條約》下,是《懷唐伊條約法》、《毛利土地法》,《毛利漁場法(Fisheries Amendment Act)》 除了自用的漁獲權外,也將商業漁獲10%的利潤,分配給毛利人組成的「《懷唐伊條約》漁業委員會」,這也是條約中,「完全專屬而無干擾」的擁有「土地和地產、漁場、森林和其他財產」承諾的落實。在司法上,走得更快,法院判決承認了毛利人在這些傳統領域的權利,確定伐木、礦產、及其他天然資源的開採或共管的原則

TPP來了:支點即將位移?

根據傳說,西元1200年左右,毛利人的先祖渡海來到紐西蘭定居,在南島民族跨海遷徙的過程中,台灣可能是重要的擴散中心,因此,有毛利人源自台灣的說法(參考),在帝國主義的殖民者入侵之前四、五個世紀,早已經生存在這裡上毛利人的權利,怎麼會是一紙條約可以賦與的?原住民與現代國家的體系,或者說,與強勢殖民者所建立的政權間的關係,千絲萬縷,佔紐西蘭人口15%的毛利人,經過百餘年的抗爭,才從《懷唐伊條約》裡,找到了一席在殖民統治下,生存的空間。

從毛利人對英國╱紐西蘭政府的抗爭史來看,「主權」的意義,在於附隨著武力征服下,一整套以「私有財產制」為中心的法權系統;西方國家以「契約自由」作為權利讓渡的正當基礎,有利資本掠奪的資本主義體系,透過主權國家的建立,得以實現。毛利人所遭遇的,與全球原住民族所遭遇到的命運,是相同的,而四十餘年來,他們在主權國家行為的調整上施力,逐漸取回了部份的權利,其代價是歸附於國家主權之下,並接受這一套法權系統:即便它多多少少做出了一些調整。

而與其他國家的原住民族相較,毛利人有一些優勢的條件,人口佔紐西蘭總人口15%以上,具有一定的政治實力,而歷史上,也不容易找到哪個國家,有像《懷唐伊條約》那樣,足以被視為相當於《憲法》等級「立國文件」的一份殖民者與部落的契約,抓到現代國家的這個軟肋,終於以國家主權為支點,支撐起原住民族的權利。

但是,現在TPP要來了;這個支點,即將發生位移。

TPP的主要作用對象,就是「國家主權」;要對這個曾經作為資本拓殖的工具,進行再一次的改造,很重要的原因,是百餘年來,國家主權下的法權體系,因為承載了太多的東西,而顯得過度肥大,難以舞動了,不僅是原住民族的權利,其他像是社會權、環境權、集體勞動權…的發展,一一進入到法權體系裡面,與「私有財產」、「契約自由」這些核心原則拉扯,在衡量各種各樣商業利益之外的價值之後,現代國家變得婆婆媽媽,在資本代理人角色的扮演上,顯得不夠稱職了。

而TPP的最重要主題,是「國內自由化(domestic liberation)」,對於締約國的法規進行盤點、調整,要把不利於資本流動、累積與商業競爭的部份,都修正過來;法律體系裡為什麼會出現不利資本競爭的條款,因為競爭本非一國所要考慮的唯一價值,每一個法律系統,都是不同價值折衝的結果,因為必須把不同的價值納進來,產生了前面所說,對於跨國資本來說,法律系統顯得太過「肥大」的現象,而TPP等各種貿易協定,所持的是單一價值,並以此價值評斷一切的體系。

ISDS:加拿大的殷鑑

經過百餘年抗爭,終於獲得部份承認的土地與自然資源權利,現在面對較之過往英國╱紐西蘭政府更加強大的掠奪者,與這些統治者不同的地方,它們不須考慮,也要求他們的國家不考慮法律系統的多元價值,必須以資本競爭作為唯一的圭臬,如此,當行政、立法、司法系統,開始被TPP,以及背後這些跨國企業利益牽著走的時候,已經取得的,以及未來還需要繼續爭取的權利,顯得讓人擔憂起來。

不過,TPP的威力不僅如此而已,它不僅給了跨國企業魚,也給他們釣竿,那就是「投資人對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ISDS(Investor-To-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由於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中,就有ISDS的機制,從締約國家拿大的例子,可以看出ISDS的作用;在「ISDS事件簿:加拿大篇」中,我們介紹過,美國礦業公司Bilcon,不走加拿大的司法體系,而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ISDS仲裁庭中,控告加拿大政府,而仲裁庭也越俎代庖地,認為新斯科細亞省(Nova Scotia)多方評估的環評,「不符」加國《環評法》,裁定加國政府必須賠款給Bilcon公司。

仲裁庭認為,新斯科細亞省在社會、人文、經濟、環境的多方考量,未就「投資」就事論事,對Bilcon公司「不公平」;在Exxon Mobil案,ISDS仲裁,認為加拿大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要求企業投入地方發展回饋經費的《大西洋協議》(Atlantic Accord),對企業的利益造成損害;在AbitibiBoWater案,認為國家及地方政府在收回企業在公共資源利益時,與沒收私有財產一樣,必須給予補償。

ISDS凌駕了國家的主權,越俎代庖地否決了環境影響評估、回饋與分享,以及補償…等等的機制,凌駕了國家的主權,以及主權作用下的行政、立法、司法權,毛利人或許無須維護紐西蘭的主權,但是的確必須關心,這個主權國家即將無力實現他們的許諾。

在現代資本主義國家中,論及對原住民族權利的恢復與保障,加拿大與紐西蘭一定是會被首先提及的;從紐西蘭毛利人的例子,對比2005年,《原住民族基本法》通過後,空有明文,無法落實,傳統領域淪喪、土地流失,不要說如毛利人自然資源分配的權利獲得肯定,就連自用的狩獵都還必須坐牢(相關報導),但是我們從加拿大的遭遇,與毛利人的擔憂裡,可以想見,熱情擁抱TPP的台灣,未來原住民將會遭受到的威脅。

紐西蘭公投失利的新旗(下)及現在的(上)國旗,新旗將帝國的標誌,換上了與曾帝國交戰毛利人的象徵銀蕨。

TPP冠蓋雲集,紐西蘭讓渡主權

在就職典禮上,滿滿的原住民族意象,填充蔡英文口中的「不同價值觀的對話」;這套把戲,到了紐西蘭總理John Key手上,完得更是透徹,其力作的大戲,便是「公投換國旗」了,新國旗設計者Kyle Lockwood以毛利人的精神象徵:銀蕨為符號。銀蕨反折過來,背面白色的部份,在月光下會反射出光線,與英軍作戰,晚歸的毛利戰士以此引路。

網站「New Zealand War」主張更換旗幟,他們認為 「因為有那麼多的毛利人死在(現在)這面旗幟下面;你可以想像,Rewi Maniāopoto(Waikato戰役,部落的重要領導者)與毛利王Tāwhaio在1863年12月19號的傍晚,從Rangiriri城垛上,向北凝視,看到入侵懷卡托的英軍,步步逼近他們家園的感受…」。

不過,打從一開始,紐西蘭人對於「換國旗」這件事,就不是太熱衷,3月24號,公投結果出爐,不出意外,56.6%對43.2%,新旗在公投中落敗,紐西蘭還得繼續用那面米字加南十字星旗。

對於「換旗」這件事,毛利人是不是領情,很難說,但是,同時間,John Key就在奧克蘭,懷卡托戰役時,殖民者的首都,迎來了TPP12國的貴賓,冠蓋雲集,讓渡出那個既剝奪,又賦予他們土地權利的紐西蘭主權,帝國主義者依然挾著優勢的軍事力量,凌駕一切,百餘年來抗爭的成果,是不是可能因此付諸東流?將來,無法再要這個國家同意什麼,因為它即將失去「同意」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