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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砍年終 全教總要求與工會協商

全教總要求私校年終獎金需與工會協商(攝影:侯百千)。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侯百千報導

公私立學校教師待遇脫勾,延燒到年終獎金,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2/4)召開記者會,點名私立中華中學、私立嘉南藥理大學、私立中山醫藥大學、私立遠東科技大學等四所私立校,在機制不透明的情形下,刪減教職員工的年終獎金,要求學校董事會盡快出面與教師工會展開協商與後續處理。

依照慣例,公教人員的年終獎金為1.5個月;而今年各私校刪減的理由不一,主要為少子化招生不足,學校營運困難,希望教職員「共體時艱」。如中華中學,在校務會議取消年終獎金,教師代表謝老師表示,學校在去年就以少子化為由,減少0.5個月年終獎金,教職員雖受衝擊,依然勉為接受。但今年又已「鄰近公立學校增班」為由全數取消發放。期間雖經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與校長溝通,仍被拒絕。

減發年終,是否真的是共體時艱?各校教師代表紛紛批判各校的狀況,中山醫藥大學今年校方盈餘仍有2、3億,但卻以評鑑方式苛扣年終;而引入績效制度,做為刪減依據的,還有嘉南藥理大學;校方在年終獎金刪減部分由副校長召集一級主管「依當年度績效及平時表現」來核定,但並沒有明顯的客觀標準,引人質疑。至於遠東科技大學用招生與產學合作金額做為標準,評量以「教學」為專業的教師,也被認為不公平。

全教總認為,年終獎金屬於教師待遇的一部分,私校在研擬發放辦法時,應依照《教師待遇條例》第18條第2項,與教師所推派的代表,或委託之教師工會進行協商,如果沒有協商,則應比照公立學校發放標準,讓辦法公開透明、代表進入協商。全教總強調,即使是在一般企業任職,許多公司年金獎金的發放,也都是與工會協商而定的。

不過,全教總也認為,學校既非營利事業,年終獎金是法定待遇,不應該任意刪減,造成沒錢給老師發年終,卻有錢蓋大樓的情形。在未來應該將制定辦法透明化,以及推派代表與受委託之工會參與會議,如此才能確保教師的尊嚴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