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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環委換屆 抵制三接者全不續任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第12、13屆環保署環評委員換屆,只有1人留任,出現「大換血」的情形,圖為第12屆環委審查三接開發案。(攝影:王子豪)

環保署環評委員大換血,現任民間環委任期到今天(7/31),明天環委換屆,今天傳出的名單中,民間環委14人中,依法最多可留任7人,同時也有7人有留任資格。上次換屆就留任了7人,而這次環保署則只留任了吳義林1人,其中在去年(2018)10月8號,「三接」會議缺席抵制的8名環委中,有6人有續任資格,但卻全數未獲續任,這種不尋常的狀況,也難免引起環保署有意搬開環評會「石頭」的揣測。

目前在實務上,「環評」是決定「開發案是否通過」最重要的關鍵。上(12)屆的環評委員會,處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歷經了許多風雨。從去年(2018)年初的「深澳電廠」環差,到年底的「大潭三接」環評,民間環委的自主審查與行政院的介入問題,充滿了張力與爭議。

「大潭三接案」最後,行政院明確表態一定要蓋的強硬立場,甚至不惜把通過的環評當籌碼,提出深澳換三接,環評的爭議升到高峰。去年9月12日環評大會5名民間環委退席,10月3日則有3名環委迴避、10名環委不出席而未達法定人數流會,最後直到10月8日,早上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請辭、下午出席人數達法定門檻,最後通過三接案。

三接案後,風波不止,只是轉為暗潮。在能源轉型的壓力下,民進黨政府計畫在2025年有50%的電力來自天然氣,有9案天然氣相關開發案環評、環差案在短時間內進入環評審查3329-001,但在經濟部、能源局、台電、中油、民間業者,都不能好好解釋能源政策與開發必要性的情況下,9個重要案件審查非常不順利,2案進入二階環評3329-002,森霸電廠則是一度決議進入二階環評,後才又改回專案小組,更有4案進入第4次專案小組審查3329-003,特例成常態3329-004

今年(2019)7月5日在淡北道路環評案上,環保署綜計處副處長吳珮瑜一度表示,有太多案子進到第4次專案小組審查,造成行政單位過大的負擔,也讓環評程序卡在程序中。不過也隨即有環委回應表示,開發單位也知道3次為原則、最多不會超過4次的潛規則,在環評採取不輕易退回案件的原則下,開發單位經常實問虛答、能拖就拖,多數開發單位就是盡量減少回答、減少承諾,拖過專案小組、進到大會再想辦法。環評卡關的問題不在環委,而是開發單位自己要負責。

整體而言,這群想要「好好審查」的環評委員,造成包括能源轉型開發案環評進度緩慢的情況。三接案中,10/8沒有出席的8位環委鄭明修、李克聰、王价巨、王文誠、劉小如、劉益昌、劉希平、李公哲中,只有劉希平與李公哲為連任第二屆而不具續任資格,剩下6名環委,再加上迴避委員中有空污專業的吳義林,7人為有資格直接續任環委。但最後只有吳義林續任,不過吳義林委員在中油的三接案、以及台電作為開發單位的案件上,都會迴避而無法審查。

僅有1人續任是非常不尋常的狀況。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民間環委最多可留任7人,上次環委換屆也正留任了7人。前環委鄭明修表示,據他所知,過去環委都會盡量作滿兩任,有助於經驗累積與審查順暢,且據他所知,先前環保署調查續任意願時,多數有資格留任的委員都表達願意留任的意願。

環保署第13屆環評委員名單(資料來源:環保署):

註解
  1. 環評6案:「協和電廠改建」、「新建宏關電廠」、「台中港外港區」、「中火增建燃氣機組」、「森霸增設燃氣機組」、「興達增建燃氣機組」;
    環差3案:「大林5號機延後除役」、「大潭電廠7號機延後改裝」、「二接增建碼頭」。

  2. 「協和電廠改建」、「台中港外港區」

  3. 「新建宏關電廠」、「中火增建燃氣機組」、「興達增建燃氣機組」、「二接增建碼頭」。

  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作業要點》第10條,專案小組審查以不超過3次為原則,情形特殊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