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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二乾貯場再環差 居民要求別擺室外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環團認為核二室外乾貯有疑慮。(攝影:梁家瑋)

室外乾貯爭議不斷,核一廠乾貯遭環團質疑有地質疑慮、新北市府亦不發水保執照,而核二廠室外乾貯雖早已通過環評審查,但因預計使用未列於環評計畫的新規格混泥土護箱,法院又認定此變更不能僅用內容對照表審查,今日(12/26),台電再就此變更進行環差審查;環團指出,新的護箱不代表就最好,台電應就不同種類護箱進行詳細比較,環委亦認為此案有台灣獨特氣候等疑慮,決議此案補件再審。

核二室外乾貯計畫於1996年通過環評,2010年台電通過環境影響差異報告審查(第一次環差),將貯存設施容量降低,並改變將場址由緊鄰山邊移至一、二號機北方空地;台電於該次環差列舉出INER-HPS型(I型)與HI-STORM(H型)兩種可能之乾貯護箱形式,然而得標廠商最終以當時最新型之MAGNASTOR型(M型,參考)得標,台電送交變更內容對照表、將M型增列入計畫,環保署於2014年同意備查。

MAGNASTOR型乾式貯存場的外觀與貯存槽餒部構造。(資料來源

核二廠當地居民不服審查結論,提出訴願、行政訴訟,台北最高行政法院於2016年11月判居民勝訴,並表示此變更不能僅進行變更內容對照表、應在進行環差,台電提出上訴,2018年遭最高行駁回,台電遂於11月就M型之變更提出環差審查(第二次環差)。

台電指出,全世界有130個乾貯場,大多採戶外混凝土護箱形式,這是世界趨勢,而此次環差僅增列M型護箱,與第一次環差相較未見顯著差異;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謝蓓宜則說,台電僅有針對M型護箱提出詳盡的安全分析報,卻未見M型與I型、H型護箱的比較,三者應有實質比較,若沒有,如何得知M型較安全?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指出,M型護箱在國外已有兩起漏水案例,安全性有所疑慮,而目前室外乾貯設置位置靠近場外,過了道路就是海邊,過去資料顯示海岸有退縮情形,希望台電提出過去到現在地形變遷的狀況;她說,核二不像核一廠的室外乾貯已完工,且政府亦承諾未來將採室內乾貯,核二應直接廢除室外乾貯計畫,直接使用室內乾貯。

環評委員鄭明修說,雖然全世界有100多座乾貯,但台灣狀況與國外不同,國外可能乾貯放在沙漠中,但台灣潮濕、易鹽蝕的環境恐造成乾貯外層的混泥土護箱產生龜裂等問題;環委李公哲說,水泥龜裂是避免不了的,台電應就最壞情況思考產生問題時的應變方式。

委員會最終決議補件再審,台電須補充三種型態護箱安全設計基準的比較依據、用衛星照片補充鄰近海岸線變遷狀況、用最惡劣情況及可能貯存時程,說明混凝土護箱外殼之地域合適性等多項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