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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後第一個護師節 依然爆肝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在醫學中心服務的「爆肝護理師」小C表示,《勞基法》修法後,護理師爆肝依舊。(攝影:侯百千)

今天(5/12)是國際護師節,台灣護理師產業工會11日公佈調查,指出《勞基法》修法後,護理人員的職場環境並無改善,有8成以上護理師遭積欠休假,或超時工作未算加班費,被當作「做功德」,護理師依然爆肝;工會呼籲政府應協助護理界組織工會、並普及陪鑑制度與護病比立法等具體措施,讓護理師脫離惡劣的職場環境。

根據工會調查,有89%的護理師被醫院積欠休假,不僅休不到特休假,58%還得在例假日上班,另一方面9成的醫院依然違法使用「負時數2371-001」制度,並由主管決定「彈性放假」時機,形同變相沒收加班費。

去(2017)年7月,醫界就爆發「負時數」的爭議,當時不但勞動部第一時間出面表示違法,也讓新北市政府大動作專案勞檢數家醫院,發現數間醫院都有程度不一的違法情形,也讓醫界習以為常苛扣護理人員的「潛規則」,在當時浮上檯面;在醫學中心服務的小C表示,醫院濫用「負時數」的惡習,至今在許多醫院仍是常態,護理師必須在病人較多的休假日「償還」或是扣除特休假,而這樣的結果就是特休休不到,休息日加班費也領不到。

前情提要

去年七月,負時數爭議爆發後,也讓醫界習以為常苛扣護理人員的「潛規則」,在當時浮上檯面。〈違法扣假被罰 北市聯合醫院:願改,舊的假還是要扣

什麼是「陪鑑制度」?

2015年,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利用《勞動檢查法》第23條的規定,讓原本被排除在只專屬於企業工會的「陪檢」外的產業工會,可以以「專業人士」的身份,進入勞動現場,參與勞檢,請參見條目:〈陪鑑制度〉,評論:2015/4/21〈勞動檢查與工會:從賴香伶的「偷吃步」談起〉。

護病比立法

關於「護病比」立法,護理人員工會間有不同看法,參見報導:

根據工會調查,85%護理師的每日交班時間未被計算工時,平均每天被吃掉兩小時工時,更有74%的護理師休息日需參加開會、上課、評核等活動,種種未納入計算的隱形工時,工會估算,全台醫學中心的護理師每年至少被拗走37億元。

工會理事長盧孳艷表示,《勞基法》修法後,醫院資方以各種增加「彈性」的方式節省成本,甚至經常有違法的情形,讓護理師更加血汗2371-002;而在修法過程中,被政府視為把關機制的勞資會議更是行不通,因為台灣的工會組織率相當低落,僅有6%,全台數十萬護理師也僅有3個工會,比例失衡,目前大部分醫院的勞資會議的「勞方代表」都是由資方指派,根本無助於把關。

盧孳艷說,而若政府真的有把勞資會議當一回事,就應該鼓勵護理師加入工會,並排除組織工會的障礙,並且擴大普及「陪鑑制度」,才能持續性的監督護理師的勞動環境,增加工會在勞資會議的實質效應。

衛生福利部技正陳青梅則回應,衛福部重視護理人員的問題,目前台北、新北市已有「陪鑑制度」,可以讓工會成員陪同勞檢,未來也會與地方衛生局、勞檢單位持續合作推廣;除此之外,近期也擬推「護病比」立法,將在近期公佈,希望屆時可以改善醫護人員的過勞情形。

自2015年北市設立陪鑑制度後,也在工會的陪同下,對數十家醫院進行了專案勞檢,發現各醫院皆有各種大大小小的違法情形,去年,新北市也在亞東醫院爆發負時數爭議不久前,邀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進行陪鑑,在工會的陪同下,對十家醫院進行勞檢,但這樣的陪鑑目前仍僅限於雙北,其他縣市仍然沒有這樣的制度;根據《勞動檢查法》第22條,勞檢員進行勞檢時,需要通知雇主和工會,讓勞檢員在「企業工會」的陪同下進行勞檢,這稱之為「陪同檢查」,但問題是目前台灣的工會組織率低,醫護工會比率更低,大部分的醫院都沒有企業工會,根本無法有效「陪檢」,也凸顯了讓「陪鑑」制度擴大普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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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 所謂「負時數」制度,就是醫院會在病人少的時候,強制要求護理師回家休假,例如一天8小時的上班時間,只讓上4小時半天班,剩下4小時就作為「負時數」,醫院將未上滿正常工時的時數登記為「負時數」,讓護理師在病人較多的時候「償還」,或是抵銷加班費、特休假。

  2. 事實上,2018年1月通過的《勞基法》草案,其中「七休一調整(第36條)」、「每月加班工時上限調整(第32條)」到目前為止,皆未適用到護理人員,至於與護理人員最密切相關的「輪班間隔調為8小時(第34條)」,目前也未適用,不過,一旦衛福部與勞動部開放這些彈性調整,沒有企業工會的護理人員,勢必難以擋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