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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千瘡百孔 就是不破 松菸居民:柯幫弊案裝葉克膜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10月31日,台北地檢署大動作起訴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等31人,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前北市府財政局長(後出任財政部長)李述德皆在列;事件發展至此,市長柯文哲堅持不提與遠雄「解約」,僅表示訴訟不會影響都審程序,市府將與遠雄對權利金的部分重新議約,市長柯文哲甚至表示,解約是「民粹」;此回應讓一直關心大巨蛋的松菸護樹志工團等團體,今天(11/3)再上市府,要求「立即解約」。

前情提要
大巨蛋每一個環節都疑點重重,更多關於弊案的討論,請參見:〈為什麼大巨蛋是個「弊案」?〉松菸移樹的過程,請參見:〈最後一棵樹是怎樣倒下的:永劫回歸、郝志柯繼的北市府

李述德和許銘文的案子是怎麼回事呢?

2004年,大巨蛋由遠雄集團與日本竹中工務店合組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得標,開始與北市府議約,在此之後,開了10次的議約會議,雙方共識,北市府都要向遠雄收權利金,但是,那一年9月20日,馬英九與趙藤雄會面了30分鐘,3天後(9/23)的第11次議約會議,主席李述德以「9月20日的協商結論」為由,成功「說服」甄審委員讓遠雄免付權利金;北檢就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李述德並具體求刑10年。

至於許銘文,則是關乎於公安,大巨蛋為《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4條規定,需要通過防火避難評定書審查的建築物,而台建中心是內政部指定的「評定專業機構」(參見此),防火避難評定書審查通過後,經市府的都市設計審議、環評後,才可取得建照;2011年大巨蛋進行防火避難評定書審查時,評委已指出大巨蛋有逃生疑慮,要求遠雄修正,但在許銘文的施壓下,遠雄的評定書,幾乎在一字未改的情況下通過。

從北檢調查可看到,李述德、許銘文起訴原因大不相同,李述德關乎的是大巨蛋具體營運後,市府可以分多少;這個部份,市府的回應是,將與遠雄重新議約,再確認權利金多寡;對於許銘文關乎的公安、程序問題,市府只表示,將發函內政部確認台建中心審查評定書的適法性;市府強調,司法訴訟不會影響到遠雄現在建照變更的都審程序,都發局長林洲民說,檢調點出的台建中心審查問題,在都審時會仔細檢視。

但對民團來說,重新議約、繼續走目前建照變更的都審程序,只會讓市府手上的子彈越來越少,讓「解約」的可能性消失。他們認為,市府應趁此「有利」的新進展,撤建照、解約;而以市府現在「修約不解約」的態度,等於在幫「弊案裝葉克膜」,律師蔡雅瀅說,過去北市廉政委員會報告已可看出大巨蛋弊案重重,今天北檢的起訴,再度證明此事,簽約有圖利,就應解除契約;如果只是重新修約,等於把之前不法的簽約問題都解決掉,等於在幫大巨蛋弊案裝葉克膜後,讓它繼續走下去。

蔡雅瀅說,北檢起訴已認定,遠雄拿不實的防火避難評定書申請建照,市府應該主動撤銷大巨蛋的建照,而不是重新進行防火避難審議、建照變更程序,讓遠雄能補正之前的瑕疵。他說,如果市府真的讓程序重跑完,讓遠雄拿到修正後的建照,這樣不僅「不實防火避難評定」的問題能解決,過去法院已認證的遠雄違反《建築法》第58條「未按圖施工」的問題,也能一併解決,如此遠雄違約的問題就解決了,「到時遠雄說你不能解約還真有道理」。

2011年6月,遠雄拿到建照後,大巨蛋開工,柯文哲上任後發現未按原設計圖施工,勒令大巨蛋停工,並要求遠雄以新設計圖申請建照變更後才可復工;建照變更、申請都需再通過台建中心防火避難評定書審查,以及北市府的環評及都市設計審議。而台建中心已於今年(2017)5月5號,再度審議通過新的防火避難評定書,都審則在今年10月開過第一次幹事會議,環評部分遠雄尚未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