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復航解散》勞資首度強制協商近4小時破局 下週三再啟談判

復航勞資雙方今日在北市勞動局進行首度強制協商。(攝影:宋小海)

焦點事件記者宋小海報導

針對復航解散後的大量解僱案,今日企業工會與資方在下午2點在台北市勞動局進行首度強制協商,協商委員會勞資雙方分別各推派5位協商委員,加上北市勞動局委任律師朱瑞陽擔任會議主席,共11名委員,另外勞方另邀顧問鄭雅菱及空服員代表等2人列席參與會議。不過首度強制協商持續近4小時仍告破局,勞資雙方定於下週三(12/14)上午9點在同一地點進行第二次協商。

今日會議勞方工會副理事長龐閔憶率領機師、機務、地勤、空服等職種代表出席,而資方則公司執行長劉東明等人與會,雙方協商委員在下午5點48分離勞動局會議室,而資方會後拒絕推派代表出面,僅有勞方及勞動局官員說明會議結果。

「最正向的只能說已約了下次協商。」龐閔憶指出,今日協商沒有結果破局,勞資雙方同意在於下週三(12/14)上午9點會進行第二次協商,期待資方釋出善意,派出能做決定的人,更希望能夠直接面對董事長林明昇。她表示公司並未提供信託帳戶資料,而工會原要求提供公司財報,但公司以非報表結算季節、沒有人力為由拒絕,工會對此表示遺憾,未來若要做出讓步也有難處。

依據《勞基法》與《勞退條例》,適用勞退新制者,資遣費1年年資0.5個基數;龐閔憶說,資方曾表示將再多撥付2,500萬元做為勞工資遣費,然而今天會議資方仍堅持先前透過「勞資會議」達成共識,員工年資3年至10年,每年0.51個基數、年資10年以上,每年0.52個基數;以她個人6年多年資為例,只會多出1,500元,期待下次會議資方具體提出優於《勞基法》之方案。

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黃毓銘表示,勞資今日澄清先前自治協商期間的疑點,雙方的態度及談話內容仍算和諧,但目前資方並未提出新方案。市府將提供就業服務轉介,而資遣是否優於法令仍視雙方談判過程而定,必要時會議主席會提出方案讓雙方衡量。

日前工會提出訴求,首先資遣費以年資1年1個基數作為計算,另加50萬元做為補償;其中50萬元補償的推算方式,是包括過去公司要求員工未滿3年賠違約金30萬元,以及復航解散臨近過年期間,將使員工謀新職不易,應另加4個月薪資進行彌補員工的生計問題。

鄭雅菱表示,工會訴求可以調整,希望復航公司下次協商可以提出工會可接受之方案,儘快讓爭議落幕,今日會議感受不到資方誠意,不排除下週發起行動提高抗爭強度。

復航資方今日由公司執行長劉東明(右一)等人與會。(攝影:宋小海)

工會副理事長龐閔憶(右二)等人離開會議室,準備對外說明協商結果。(攝影:宋小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