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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型助理真好用? 學生怒砸蛋 官員汁灌頂

不滿勞務被視為學習,學生抗議砸雞蛋。(攝影:陳品存)

前情提要

一樣慣大學? 工會要民進黨回應助理問題

民進黨青年部副主任黃守達(右)出面回應。(攝影:侯百千)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侯百千報導

今日(5/11)台大工會、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等,赴民進黨中央黨部,要求其上任後,立即退回《大學法》修正草案、保障兼任助理勞權;並提出全面廢除學習型助理、提高教育經費補助教育工作者等。民進黨出面回應,認為政黨與行政部門有所分際,目前只能先將陳情意見帶回轉達,並無法做出任何承諾。民進黨青年部副主任黃守達表示,針對還停在行政院審查階段的《大學法》草案,他權限不足,無法代表未來行政團隊;至於廢除學習型助理等訴求,民進黨目前也僅有大方向,並沒有明確立場。

工會以行動劇表達訴求。(攝影:侯百千)

蔡英文競選時承諾「確認大專院校兼任助理勞工身分,並納入適用《勞基法》」,但工會表示,現今公私立兼任助理早已分別在2008年及2014年經公告後納入《勞基法》,問題並不在適不適用,而是需要全面落實。工會質疑,民進黨若真心要保障兼任助理的權益,為何不做出廢除學習型助理的承諾?去年6月,教育部頒布「指導原則」,將助理區分成「學習型」以及「勞雇型」,學校刻意將兼職助理導向「學習型」,使助理無法受到基本的勞動保障(政大的例子),工會認為,這次《大學法》修正,更再為校方大開方便之門。

教育部去年召開高等教育審議會小組會議,研擬出《大學法》修正草案,將所有領取助學金的工讀生和兼任助理都納入「微量勞動」(每週工作10小時以下),不適用勞動相關法令;同時也確立了兼任助理只要有「學習」目的,就只適用教育部所訂定之相關法規,皆並非屬有對價之雇傭關係,給予「學習型」助理法源依據。高教工會師大分部的陳炳權說,在現行學習型助理的制度之下,已經嚴重影響許多學生勞工的權益;若未來《大學法》修正草案通過,甚至可以預期會有「零元助理」情形出現。因為在修正草案內容中,並沒有規定助理薪資的最低標準。另一方面,未來校方也可以為節省經費,將所有校內其他類型的兼任助理或工讀生,轉化為助學金兼任助理。

轉嫁保費 政大逼助理棄勞健保

抗議政大違法轉嫁保費。(攝影:梁家瑋)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梁家瑋報導

部份工時(工讀)的勞健保與勞退

假設以勞保年資30年、平均3萬6千元的投保薪資計算,在學時工讀每少一個月勞保,將來(以退休後20年餘命計算)每個月就會少2,790元的勞保老年給付。可能有人覺得打工時,老闆把一百多塊錢的勞保費「折現」當工資發,而不納勞保很划算,但其實這樣一來,損失是相當大的…

部份工時(工讀)的勞健保與勞退

假設以勞保年資30年、平均3萬6千元的投保薪資計算,在學時工讀每少一個月勞保,將來(以退休後20年餘命計算)每個月就會少2,790元的勞保老年給付。可能有人覺得打工時,老闆把一百多塊錢的勞保費「折現」當工資發,而不納勞保很划算,但其實這樣一來,損失是相當大的…

 

今日(4/27),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政大研究生學會等團體召開記者會,抗議政大違法將「勞雇型」助理的保費轉嫁到助理身上,並藉由較低的薪資,逼迫學生自行選擇「學習型」助理,工作完全相同,薪資卻有1,500元的價差,導致全政大600多名助理只有2個人選擇勞雇型。

大學兼任助理納保爭議已持續多年。去年(2015)六月,勞動部與教育部發佈的指導原則中,將助理分為「學習型」與「勞雇型」,學習型助理以「學習為主要目的」,不用保勞健保;勞雇型助理則是僱傭關係,要依法納保。之後,各大專院校紛紛以各種名義逃避納保,例如師大提出的「師徒制」方案(參考)。

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高若想指出,教育部分出勞雇型與學習型後,一開始政大表示助理工作的目的不是學習,會全面納保,但很快就改變立場。去年9月,政大要求所有助理簽署一份「學習關係認定表」,全面轉為學習型,若不簽署,不僅無法領薪水,老師和助理都會被學校約談,最高層甚至副校長親自約談。她說,在促進會去年10月向政大抗議後,政大表示下學期會做勞雇型、學習型的分流,但後來出來的方案卻非常糟。

高若想說,新方案中,有1年以上助理經驗者,可自行選擇學習型或是勞雇型。若選學習型,碩士級一個月可領取7,500元的「學習津貼」,沒有勞健保;若是勞雇型,一個月則是6,000元薪資,有勞健保。她指出,勞雇型的1,153元保費加上6,000元薪資,學校要付的甚至比學習型的7,500元低。高若想痛批,學習型助理與勞雇型助理做完全相同的工作,兩者的薪資卻有1,500元的價差,這根本是「逼迫助教選學習型」,最終導致600多名助理只有2個人選擇勞雇型。

政大教師會會長、法律系教授陳志輝說,去年他為學生勾選勞雇型助理,卻被學校高層約談。當時高層表示,學校的立場是「所有教學助理都是學習型,沒有勞雇型」;今年學校雖將勞雇型和學習型分開,但一樣工作,勞雇型卻領較少錢。陳志輝表示,學校的說法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少了錢就是來負擔勞健保的支出,但這種行為很明顯是將保費「轉嫁為勞工負擔」,已經違反《勞工保險條例》,依法可罰保費4倍的罰鍰。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陳品存報導

去年(2015)教育部施行「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將助理分為「學習型」、「勞雇型」,各大專院校依然未讓助理全面納保,而是假學習名義,逃避雇主責任,衍生打壓學生勞權問題,甚至還有非學校單位的研究機構也開始出現「學習型助理」的工作職位。今(7/4)早由台大工會、政大勞權促進會、高教工會等單位聯合組成的學生勞動組合赴教育部抗議,要求廢止此行政處理原則。教育部高教司黃姓專員出面回應,教育部願處理個案,會「檢討」現行法令,學生不滿回應,當場用雞蛋灌頂。

教育部發布的處理原則至今已施行一年,學生勞動組合列出各種學習型工作事項,認為這些勞務與學習無關,但許多學校單方面認定學校與學生之間屬學習非勞雇,更在制度設計上逼迫學生選擇「學習型助理」,以節省人事成本(相關報導)。經檢舉,勞動部在勞檢後對違法大學進行裁罰,但各大學不認錯,提起訴願,到現在還有多個案例在打行政訴訟。學生勞動組合今指出,教育部發明的學習型助理,是鼓勵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節省成本,規避勞動法令,要求廢止處理原則,回復勞雇關係認定,並要求教育部撥補預算,負擔助理納保成本,發文至各大學制止目前的違法作為。

一年來學生勞權團體不斷抗議、檢舉下,爭議未決,各種研究機構,如中研院、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單位也陸續出現了「學習型助理」的職位。就讀台大的江廷振說,他目前任職於中研院,擔任研究助理,由於研究計劃屬科技部,科技部表示只要中研院願意為助理納保,費用將由科技部負擔,但江同學要求中研院納保,卻以「學習型助理」身份遭拒,日前經檢舉後勞動部對中研院已進行裁罰。

台大工會秘書長曾稚驊說,中研院為了規避雇主責任,長期以發放獎補助學金,或簽定承攬契約等方式聘用助理,現在還把助理工作視為學習,中研院沒有辦法開課或授予學位,根本不該有「學習型」,他認為這是教育部為大專院校開後門卻導致後門大開的結果,使「學習型」外溢到各研究機構。

教育部派出高教司黃姓專員表示會檢討處理原則,但面對學生要求發文對各大學進行督導,專員無法承諾,僅說要個案處理,學生不滿回應,將雞蛋砸在專員頭上,後將雞蛋砸往教育部門口,並表示未來將持續進行檢舉、抗議,使「假學習」回歸正常勞雇關係。

任職中研院研究助理的江廷振說,要求納保,卻被以「學習型」助理身份遭拒。(攝影:陳品存)

學生勞動組合認為,「學習型」是教育部創造的臭雞蛋。(攝影:陳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