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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階風電自選場址 綠委也疑慮 民團籲暫緩新址場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攝影:王子豪)

台灣離岸風電進入第三階段規劃,預計2021年第一季公布選商規則。今日(1/18),民進黨立委賴品妤、洪申翰,以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等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立委要求建立「紅線區」機制,並應暫停明顯不適當的場址計畫;民團則表示,能源局的規劃太燥進,應先從已通過環評的案件中優先開發,換取更多時間規劃未來的離岸風電開發。

台灣離岸風電第三階段預計在2026~2035年釋出10GW的開發額度,但因許多開發商的自行選址引發爭議,如英華威的北海岸風場場址就涉及重要魚場,對此能源局表示將建立「紅線區」機制,排除爭議場址。

環權會執行長凃又文表示,即使能源局已表示要建立紅線區機制,但整體規劃仍粗糙而燥進,根本之道應回歸《海洋基本法》,由海洋主管機關落實海洋空間的使用規劃。凃又文說,紅線區的劃設仍由能源局主導,且具體劃設方式不明。如果其它機關提出不該開發的區域,需不需要有法令基礎?界線和能源局有爭議時誰說了算?能源局對紅線區範圍的態度仍保守,難期待紅線區機制能有效保障環境、生態、漁業等其它海洋功能。

對於接下來的十年10GW,凃又文建議可先從已通過環評、但尚未獲得能源局開發額度分配的案件中,挑選2GW在2026~2027年併網,換取多一點時間規劃後續的開發規則;環境永續中心研究員吳斐竣表示,能源局曾提出「36處潛力場址」,過去風場大多都在潛力場址上,但同時還有超過2GW以上在潛力場址的風場,未獲得遴選、競價資格,可從中規劃後續開發。

吳斐竣說,政府接下來預計再開發10GW離岸風電,這個額度所需的空間,勢必會超過潛力場址的範圍,其至需要採用浮式風機。但國際上的浮式風電,都還在示範、試驗階段,且台灣什麼地方適合浮式風場、對環境生態漁業的衝擊等,都仍待評估,不能一開始就幾百MW、幾GW的蓋。他表示,浮式風機也需要有示範案場來釐清問題,並透過時間,讓「示範」的成果回饋到機制上。

賴品妤表示,北海岸的風場嚴重影響漁業而遭漁民反對,他會與選民站在同一邊。洪申翰則表示,「不該踩的地方就不要去」,明顯不適當區塊的風電計畫應暫停,政府則應考量重要漁場、生態熱區等區域等,劃設禁止區塊,來作選址的負面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