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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隅猶鬥 黃春香的樓梯間方寸之爭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這座樓梯乘載著住在這裡的人繼續居住的任務。(攝影:孫窮理)

7月21號,台南鐵路地下化不同意戶黃春香,在巨大壓力下,被迫簽下自行拆遷同意書,緩拆兩個月,簽署當時,並沒有詳閱同意書內容的黃春香,與鐵道局之間,本來存在著「兩個月協調」或「兩個月自拆」之間認知的差距。

今天(8/20),強拆日過去一個月,緩拆期限也只剩下一個月,黃春香當時想要協調的「保留樓梯」方案,卻毫無進度,相反地,在鐵道局幾次測量之後,黃家樓梯的拆除範圍較原先預估更多,「樓梯無法使用」這件事,不斷被鐵道局所確認。

黃家保留樓梯的這場「方寸之爭」,為的是在拆除過程中,盡可能保持做為「半拆戶」的黃家,讓建築物剩下的部分,維持可居住的狀態,以避免黃春香與百歲高齡母親,以及陷入貧病困境的租客,遭遇到無家可歸的困境。

南鐵黃家強/緩拆滿月,讓我們再回到那裡。

「到今天,已經一個月了,跟鐵道局拿那天簽的東西,卻一直拖拖拉拉不給。」黃春香碎碎地抱怨著。

所謂「同意」

「那天簽的東西」,指的是7月21號凌晨3點多,他簽下的那張「同意書」,正式名稱叫「地上物自行拆遷切結書」。要看不難,當天有媒體同業拍下了這份文件,我找出手機裡的檔案,遞給黃春香,他卻頻頻擺手說「我不想看到這東西」。

現在,他已經大概了解這份「同意書」的內容,這是一紙單方面的切結,同意在9月20號之前,自己把房屋拆掉,讓鐵道局點交。不過,當天凌晨的情形,卻不是如此的。

從20號下午開始,鐵道局用圍籬把黃家周邊的道路封鎖,入夜後,各地趕來的聲援者被阻隔在黃家20公尺之外,與警方拉扯叫罵不斷。困在圍籬內家裡的黃春香,孤立無援,21號凌晨3點左右,鐵道局拉著他上車,到了一個遠離他家的工地,勸說他簽同意書,換取兩個月的緩拆。

面對分分秒秒逼近的強拆壓力,腦袋一片空白的黃春香,只有一個念頭,讓這個噩夢趕快停下來吧。回到黃家的客廳,鐵道局人員拿出預先準備好的文件,當時他已經完全看不下任何的文字,只是跟隨著鐵道局承辦人員的指示,在文件空白處簽名,當時,對於簽名,他的認識,也就是「緩拆兩個月、這段時間可以來協調」。

天亮後,越來越多的訊息從記者那裡傳來,鐵道局說他已經簽了切結,兩個月內自行拆屋點交。在記者的追問下,他才想起,自己沒有看過簽的文字,鐵道局連一份影本都沒有留給他。

這一個月來,不斷有朋友提醒黃春香,不管依據《民法》74條,因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而為的法律行為,或者《民法》第92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的意思表示,都可以撤銷,可以走法律的程序試試,這些年因為強拆的威脅,黃春香有特別在社區聽過一些法律課,對於這些規定也清楚,不過目前還按兵不動。

其中一個原因,是鐵道局的強拆並不是因為他簽了這份切結,而是因為徵收和7月13號的強拆令,切結書起碼還有一個「緩拆」的效果,如果冒然提出撤銷切結,換來的可能是鐵道局立即的強拆。

7月21號凌晨,圍籬內孤立無援的黃春香,在強大的壓力下,他被迫簽下連文字都沒看過的「同意書」。(攝影:唐佐欣)

有用的樓梯

接下來的問題,可能更重要,過去一個月,還有未來一個月,要協調什麼?

對黃春香來說,有兩點,首先是「以地易地」,這段時間,黃春香不斷提到在他家旁邊,鐵道的西邊,目前是台南二中停車場的國有地,他希望協調出一塊出來,讓他在那邊重建,這種想法,源自於南鐵一直以來,飽受著「放著國有地不用,卻來強搶民地」的東移案批判,不過,這個訴求說來相當困難,如果無法達成,另一個訴求,說來就更卑微了。

黃春香不斷提到的,就是希望能夠保住他的樓梯。

這得從黃家的狀況說起,黃家的開元路11、13號相鄰的兩戶,都是四層樓的建築,共用13號的樓梯。徵收的邊界由13號斜切向11號,拆除地坪面積合計65平方米(約19.7坪),留下來的面積,約39平方米(約11.8坪),黃春香的打算是,只要樓梯留住,拆除完成之後,補上牆壁、另外做一個化糞池,可以讓剩餘部分儘可能維持「可居住」狀態,但是,如果樓梯拆了,需要在剩下不多的面積裡,重建樓梯,那房子勢必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就沒有辦法住人了。

由鐵道西邊遠眺黃家,右方較矮的建築為已經拆除到一半的黃家鄰居開元路9號,黑色房屋為黃家的11號外牆。(攝影:孫窮理)

「我要保留樓梯,完全是實用性的」,黃春香說。

家的故事

南鐵黃家、陳家的故事,請參見:〈羈絆的場所:家在台南,鐵道旁

同樣是強拆戶陳致曉家,也有一個樓梯,那代表著陳致曉高齡九旬的父母對於幸福家庭的懷想與依靠,是陳家的重要象徵物,不過,對黃春香來說,他們家的樓梯沒有什麼象徵,很實在的就是「有用」。

這裡除了是黃春香的居所、與兄弟姊妹輪流照顧的百歲母親經常要到這裡居住外,二到四樓隔出十數間房間出租,目前還有吳雅慧等租戶還住在裡面,面對最近父親與姐姐生病倒下,還必須照顧幼子的困境,黃春香已經幾個月沒有向吳雅慧收租,他一旦被迫離開,也無法在它處租屋,樓梯不能保留,馬上將陷入絕境。

「保留樓梯」,也就是沒有人會「無家可歸」的底線。

這段時間,對黃春香來說,樓梯無法保留是慢慢從「擔憂」變成現實的過程。黃春香說,6月11號,鐵道局強拆前鋒路張家之後,大約6月15號在他家後半部搭設鷹架,後來不知道什麼時候,發現在外牆上畫上了標記,雖然沒有任何人告知他那些標記的意義,到了7月16號,鐵道局現場查估,黃春香提出樓梯的問題,得到的答案是「可能會削到一點」。

於是,7月20、21兩天,黃春香不斷表達希望保留樓梯的訴求,不過得到的回答都是越來越肯定的「恐怕留不住了」,緩拆後,8月10號,應黃春香的要求,鐵道局再到現場測繪,這一次在樓梯間畫上了一個標記,看到這個標記,黃春香心冷了半截,隔了兩天,鐵道局送來測量結果的圖說,確定樓梯完全無法保留。

8月10號,鐵道局在黃家室內測量,在樓梯間牆上畫上標記,確定整座樓梯完全無法保留。(攝影:孫窮理)

從未彌合的差距

九年來一直拒絕徵收的黃春香,在最後一刻簽了同意書,但得到的卻是半棟沒法住人的房屋。

這其實凸顯出一個長期以來,南鐵居民與鐵道局/市政府之間的一個巨大的落差,對他們來說,房屋和土地的價值就是拿來換錢,在過程裡,鐵道局承辦人員不斷鼓勵黃春香把剩餘空間較大的13號全部拆除,以領取更多的拆遷補償,也一直希望黃春香可以去買台南市政府的「照顧宅」,並且強調位於未來南台南站出口的照顧宅未來有很大的漲價空間。

但是對黃春香來說,房子就是要住的,不管是之前的「不同意」,或者7月21號被迫「同意」之後,想的都只是要繼續住在這棟房子裡,這種「使用價值」與「經濟價值」的衝突,其實也充分地表現在黃春香對樓梯的堅持,以及鐵道局對訴求的充耳不聞上,三個月來,鐵道局始終只有一個回應,「樓梯留不住了」,只有告知,沒有協調。

721緩拆後滿月,「保留樓梯」又成為黃春香與鐵道局之間過不去的一道檻,一個月後,鐵道局可以用強拆,再來解決這個無法協調的問題。黃春香認知的「兩個月協調」到目前為止,完全不存在,只剩下鐵道局所認為的「兩個月自拆」。

黃春香,乃至更多南鐵,到更多強拆案件的拆遷戶,與炒作土地的政府建商之間這種價值之爭,是不會因為一紙「同意書」而消失的,而抗爭,也不會因為一紙「同意書」而被弭平,對黃春香來說,舊的強拆剛過去一個月,新的強拆則又在未來的一個月後。退到這樓梯間的方寸之地,台南鐵道邊黃家的新抗爭,未必不會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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