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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登錄「聚落建築群」 馬崗漁村續爭取「歷史建築」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馬崗、卯澳居民與環保團體今日(12)來到新北市政府。(攝影:侯百千)

前情提要

新北市文化局日前公布馬崗漁村「聚落建築群」審議結果,決議「不登錄」。〈馬崗漁村不登錄聚落建築群 居民:難過遺憾

今天(12)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針對馬崗漁村三棟石頭屋是否具備「歷史建築」資格(《文資法》第18條),進行專案小組討論,未來將提交到文資大會進行審議。為此馬崗、卯澳漁村居民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團體,到新北市政府聲援,也針對上週一(8/5)文化局宣布不登錄馬崗漁村「聚落建築群」(《文資法》第19條)的結果表達不滿,表示未來將提起訴願。

日前文化局公告審議結果,表示審議委員進行評估後,認為馬崗漁村聚落建築欠缺歷史脈絡與紋理完整性,以及「石頭屋」經過改建失去風貌等原因,決議不登錄「聚落建築群」。環權會律師黃馨雯表示,目前除了確定會針對審議結果提出訴願外,也考慮申報「文化景觀」(《文資法》第61條),亦有可能在補交新事證後,再次申請審議「聚落建築群」資格。

他舉例,有些石頭屋雖然經過修建,但內裡的結構仍然完整,其實是「可回復」的狀態,另外也有部分居民提出租賃契約等歷史文件,未來皆有可能做為新事證申請重新審議。

在當地進行口述歷史的文資工作者林奎妙則認為,馬崗漁村聚落相當完整,是東北角很難得的石頭屋聚落,居民從族群遷徙、居住型態、生活、信仰,都與三貂角海域的歷史發展與自然生態緊密相連,因此不登錄「聚落建築群」的結果讓文資界詫異。

他說,當初文資委員都認為頗具文資價值,還主動建議要用「聚落建築群」來提報,但審議結果卻一百八十度翻轉,令人不解,他希望這次三棟歷史建築的審議不會重蹈之前的覆轍,能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的審議過程,留下珍貴的歷史建築。

新北市文化局主任祕書翁玉琴(右)接受陳情書。(攝影:侯百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