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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處理再闖立院 環團籲刪預算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今年(2015)6月台電核廢料境外再處理預算,在立法院被凍結3個月,交由依政黨比例組成的「專案決策小組」處理,現在3個月時間已過,明天(9/4),決策小組將開會審查,上午,環團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要求該小組廢除再處理預算。

明天(9/4),立院專案決策小組將再審核廢再處理案,環團要求刪除預算。(攝影:孫窮理)

所謂「再處理」技術,是將用過燃料棒利用純化、分離技術,將其中的鈾和鈽分離出來,剩餘的核廢料以玻璃固化、裝桶,它本身並非核廢最終處置方案,經過再處理後的廢料仍需送回生產國,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中岳說,核廢料經過這趟「小旅行」回來,仍需一萬年,才能讓輻射降回背景值。

這些回來的核廢料,要放在哪裡?今年6月11日,台電公司在立法院黨團協商時提出的一紙說帖,引起環團強烈質疑,上面載明將啟動「核廢棄物處置應變計畫」規劃遴選「無人島」或「準無人島」,並以烏坵舉例,2017年取得土地,2019年動工興建,2023年完工,將可因應預計2035年運回的再處理廢料。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批評,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在法律理都有明確規範,現在台電未經法律程序、也沒有跟當地居民溝通,就率爾提出這樣的計畫出來,這就像當年把低階核廢料丟在蘭嶼一樣,是「霸王硬上弓」地,強迫居民接受,將再一次地引發爭議。

除此之外,在核廢料之外的鈾和鈽,雖然原能會宣稱將不會運回國內,不過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北辦公室主任周東漢說,可能與台電簽訂再處理契約的法國,在2006年訂定《放射性廢料與永續物質管理法》,今年7月再訂《能源轉型法》,預計降低25%核能發電的使用,前者要求國外的核廢料不得留在法國境內,後者則將使得由再處理提煉出的鈾和鈽混合的MOX(混合氧化物核燃料,Mixed oxide fuel)燃料需求大減,顯示台電及原能會「鈾及鈽不會回台的」說詞可信度大減。

台電原擬112億多預算,送1,200束用過燃料棒出國,此例一開,未來如果三座核電廠運作產生2萬3千束核燃料棒都運出國再處理,將要花費2千1百多億,而且這樣並沒有解決核廢料的最終處置或臨時貯存的問題,綠盟專員吳澄澄批評,這樣的經費已經會花掉三分之二的核後端基金,對於未來核電廠的除役將造成嚴重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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