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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機審超快 環署一年過19件 10GW達標

焦點事件記者林靖豪報導

環保署今召開記者會報告離岸風機環評審查情形。(攝影:林靖豪)

環保署於今日(11/29)上午召開記者會,就目前離岸風機環評案件的審理情形進行報告。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今年(2017)環保署共受理審查22件離岸風機的環評案,以半年的時間,就通過了19案,總裝置容量達10.07GW,而目前所有環評審查通過的風機裝置容量達10.68GW,已超過政府2025年離岸風電遴選3GW加上競標2.5GW的目標。而環團關心的離岸風機施工對白海豚保育影響的議題,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說,環保署在審查中,就目前已知的資訊,對開發單位作了最嚴格的要求。

李應元指出,離岸風機的環評審查,初審都在三次會議內完成,強劃審查的效率,李應元表示,離岸風機的政策環評有助提升個案環評的效率,因為有很多共通的問題,在政策環評中已處理過,不用再一一處理,例如白海豚保育、鳥類保護等議題,李應元也強調,效率提升並沒有犧牲環保,在個案當中對於白海豚與鳥類保護,環保署提出了許多具體要求。另一方面,李應元也表示,今年環保署到風場開發地辦理了11場的現勘與民眾議建陳述會議,將民意納入審查參考,整體而言推動的情形順利,並沒有遇到太多的反彈。

詹順貴則指出,政策環評中雖然有離岸風場開發「由遠而近」的原則,但由於環保署是被動受理經濟部能源局轉送的環評案件,對於離岸較近的風場也不能不審,但為了避免風場離岸較進產生的環境疑慮,環評審查中對於有疑慮的風場,要求退縮範圍。而在範圍退縮的風場中,環保署也同意開發單位提升個別風機的裝置容量,使總裝置容量與預期目標差距不大。

在白海豚保育方面,詹順貴指出,對於開發商的具體要求包括規範迴避白海豚棲息地距離,建議風機基座距白海豚重要棲地1,000公尺以上;要求開發商全程採取降噪工法,全程監測噪音,並採德國標準設定「噪音閾值」,要求在距警戒區750公尺處的水下噪音不得高於160分貝,若發現鯨豚母子對出現區域,進一步加嚴至140分貝;限縮施工時間,視風機與白海豚棲息地距離,要求在日落前1或2小時到日出前,不得啟動新設風機打樁作業;在打樁過程中,全程進行鯨豚監看等。

至於目前仍在審查中的桃園「桃新離岸風機」環評、「台海桃園WIN」及「新北離岸風機」環評三案,詹順貴表示後兩者因位於航道上,闖關難度高,而「桃新離岸風機」的風場位在未來觀塘工業港天然氣接收站的出海口,與天然氣接收站的開發恐有衝突,且周邊有藻礁、石滬等生態,闖關也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