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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強迫出勤 櫃姐「欲哭嘸目屎」 勞團籲速立法

即使宣布停班停課,但百貨業卻要求員工在大風大雨中照常出勤,危及員工安全,遠百櫃姐今出面要求颱風假立法規範。(攝影:陳品存)。

焦點事件記者陳品存報導

莫蘭蒂、馬勒卡雙颱相繼來襲,重創南部,即使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課,百貨業卻要求員工在大風大雨中照常出勤,今天(9/21),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偕同在莫蘭蒂來襲時出勤,飽受驚嚇的櫃姐,現身說法,並公開本次颱風出勤、津貼的調查結果,訴求颱風假應儘速立法保障,立法委員鍾孔炤、林靜儀亦出席表達支持,並擬在本會期提案,將颱風假列入《勞基法》40-1條增修條文。

九五聯盟列出2008年以來多起颱風出勤傷亡事故,並公開調查結果,百貨業高達9成員工於颱風日出勤,且高達8成員工沒有得到加倍工資與津貼,九五聯盟強調,這是目前可掌握的問卷調查結果,調查不到的只怕更差,並指出百貨業並非颱風天應該提供之服務,颱風假不是假期,而是勞工避難、減低災害。

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顧問陳曉雯說,《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4條規定,颱風出勤須由勞雇雙方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但百貨業工會組成率低,亦無勞資會議,幾乎無法受到實質保障,在百貨業的空櫃罰金制度下,百貨公司開店營業時,櫃位無人,會罰業者1,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罰金,因此業者要求員工冒險上班,員工怕被解雇也不敢不從。

而《要點》第7條,勞工若無法出勤,雇主「宜」不扣發工資,若出勤,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這個「宜」字是沒有強制性的,換句話說,雇主完全可以不理會,強制員工出勤,不給任何津貼。

高雄遠百員工林小姐說,莫蘭蒂颱風當天,遠百依然營業搶颱風財,千餘員工冒風雨出門,沒多久被告知可以回家,當時大風大雨,機車像保齡球桿倒在地上,大家都全身淋濕,又非常害怕路途發生意外,去年花蓮遠百才因颱風出勤死亡案例。另外也提到清潔工情況,年紀較大的他們,算下來時薪僅70元, 颱風出勤當日被關在悶熱地下室,一整天沒吃東西,大嘆「欲哭嘸目屎」。

林靜儀說,接下來要跟勞動部討論可以怎麼規範颱風天「必要」出勤的行業別,例如醫療或公共運輸等,但百貨公司營業就明顯是非必要,日前的違規行為也要向勞動部檢舉;鍾孔炤說,上個會期起已經提出颱風天出勤辦法,要比照公務員的條件,列入《勞基法》40-1增修條文,程序委員會已通過,本會期將加速排進衛環委員會,積極討論法案的配套措施,並儘速通過。

而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工時科科長李怡萱表示,勞動部目前沒有看到立委的修法提案,也未對颱風假立法進行任何討論,天災無法咎責於勞資雙方,一部勞基法也不可能過度繁瑣對天災專章處理,因此以行政規則來指導與規範,「要點」已經行之有年,若雇主違反規則,勞工則可以進行勞資爭議調解。

立委林靜儀、鍾孔炤表示支持颱風假立法規範,並在本會期加速排進衛環委員會。(攝影:陳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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