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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崗漁村現曙光 文資訴訟居民贏了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馬崗石頭屋(攝影:侯百千)

東北角的馬崗村近年有觀光業者進駐,打算進行開發;居民則於2018年11月提報在地石頭屋為文化資產聚落建築群。去年(2019)7月文資大會認定石頭屋無文資價值,居民提出行政訴訟,今日(7/2)高等行政法院宣判,撤銷文資會議原處分;居民委託律師黃馨雯表示,文資大會違法事實明確,呼籲新北市文化局不要繼續上訴,儘速讓石頭屋回到暫定古蹟身份,並重新召開文資會議。

黃馨雯表示,文資會議有多項爭議,如文化局委託文資委員張震鐘進行石頭屋文資價值評估,張震鐘評估認為馬崗聚落應有文化價值,文資大會時文化局卻以張震鐘有「既定立場」為由,強行要求迴會議,此點明顯違法。

黃馨雯說,文資會議以石頭屋欠缺家族歷史脈絡及紋理完整性,作為不登錄文資理由,但馬崗在漁業發展史上有其重要地位,不是沒有歷史脈絡、紋理,審查會議完全沒提這點,此外當地也不是沒有家族歷史脈絡,只是張震鐘專精不在這塊,他無法判斷,只提醒要另行調查,但文化局沒調查,就直接說欠缺脈絡。

黃馨雯指出,雖然本案有諸多違法事項,但目前還未拿到判決書,無法確定法官是以何項理由判決撤銷原處分,待雙方拿到判決書後,文化局仍可在二十天內上訴,呼籲文化局在違法狀況如此明顯的強況下, 不要再行上訴,應盡快重新審議馬崗文資價值。

馬崗村位於台灣東北角,是台灣最東邊的村落,早期馬崗村居民以漁業為主,搭配摘採潮間帶海菜,形成當地特有的「海女」文化,並就地取材,拾海石建造一棟棟的石頭屋;近年開發商意圖將當地開發成觀光地,大量收購當地土地,並要求當地居民「拆屋還地」,居民面臨集體遷村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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