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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起「放假」 《礦業法》還有機會嗎?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環團至立院要求修礦業法,將水泥吊在立院鐵門上(資料照片,攝影:梁家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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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到底為何要修、修法過程中發生什麼事,請詳見:〈 礦業法細說從頭:為什麼拖?為什麼急?

立法院今天(12/18)起開始「放假」,將停止開會至12月30日,讓立委們回地方跑選舉。爭議許久的《礦業法》修法只差臨門一腳,立法院預計將在12月31日會召開最後一次常會院會、並在大選後可能召開臨時會,若在這「最後的機會」沒有社會持續關注施壓,爭議多時的《礦業法》修法可能終將胎死腹中。

《礦業法》的修法,在立法院內討論了2年多,在許多條文上都已達成修法共識。不過在經濟委員會決議送院長蘇嘉全協商後,從蘇嘉全遲遲未召開協商、到最近一個月國民黨黨團關閉協商大門,《礦業法》一直沒有再被實質討論。雖然「通過黨團協商」不是必要的程序,但實務上未經黨團協商達成共識,大多情況下法案不會被排入院會;而即使通過協商,接下來還需要經過院會二讀與三讀才能通過。依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原則,如果不能在這屆立委任期內三讀通過,過去的討論與共識都將化為烏有,即使下屆立委想要修法,都要重頭來過。

對兩大政黨來說,目前還放在心上的,只有「反滲透法」與「總預算」;《反滲透法》在11月29日逕付二讀,將在「黨團協商30天冷凍期」期滿後,於12月31日召開常會最後一次院會表決二、三讀。「總預算」案則因為國民黨堅持要在大選後才願意審理,由於內容繁多,立法院院長蘇嘉全表示不適合整體包裹表決,因此應會尊重國民黨的意願,在大選後召開臨時會處理。

雖然《礦業法》不被兩大黨視為一定要處理的法案,但搭著《反滲透法》與「總預算」的順風車,《礦業法》修法仍有機會。除了12月31日的院會外,從大選(1/11)後到除夕(1/24)前有一個多禮拜,若立院此時召開臨時會亦可處理《礦業法》,程序上來說,《礦業法》二、三讀最快可在一次院會內解決。不過這只是理論上的機會,實際上如果兩大黨都無意處理,這個程序就不會發生。

民間團體對立法院的訴求是「請院長召開黨團協商」。《礦業法》先前的協商進度,雖然已達成許多共識,但在部分法條上仍有一些紛歧,若進院會,對各方來說都很棘手。實務上,在未經協商收攏前,是根本不會被排進院會,12月31日的議事日程中就沒有排入《礦業法》(參考)。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說,也有一種可能,是行政院為了履行「《礦業法》改革」的承諾,透過「修正動議」的方式,把修法法案簡化,只處理最有爭議的2條霸王條款。但黃靖庭表示,這種情境下,最有可能的修正動議內容,就是「政院版」的修法草案。但相較已達成共識的幾種「委員會版」,「政院版」草案十分退步,而且如果不處理其它法條,等於就讓兩年多的討論全白費掉,民間團體並不樂見這種情況。理想的情況,還是各黨團快點好好協商後再送進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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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國民黨目前以扺制民進黨的《反滲透法》為由,癱瘓黨團協商運作。12月6日的黨團協商,國民黨黨團在討論完總預算、停止開會、臨時會的議題後就離席,不願討論任何其它法案。而11月28日、12月13日則是根本不出席。若蘇嘉全再召開協商,《礦業法》是否可能被杯葛掉呢?

黃靖庭說,就算國民黨不出席,無法完成正式的黨團協商程序,但如果民進黨、親民黨、時代力量等其它黨團都出席了並達成共識,在這種情況下送進院會、用表決的方式通過,是國民黨自己不願意出席協商討論,也沒有立場提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