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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血的返鄉路:巴勒斯坦人要回家,為什麼你應該聲援?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

3月31日起,以色列再對加薩地區的巴勒斯坦人進行攻擊,造成百餘人死亡、上萬人受傷的事件,台灣的團體及個人,發動連署,要求「以色列立即解除對加薩的封鎖,並結束長達70年的佔領和剝奪」、要求「美國和英國停止武裝和資助非法的以色列佔領和錫安主義壓迫」;連署的連結在此:〈團結支持巴勒斯坦返鄉大遊行共同聲明 〉。

在這裡,解釋一下,現在發生了什麼事。

巴勒斯坦人「返鄉大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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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人回家的路充滿險阻。

這一波攻擊,可從巴勒斯坦人「返鄉大遊行」(the Great March of Return)說起;3月30日起,加薩巴勒斯坦人自發朝向東部與以色列的邊境前進,要求以色列解除對加薩長達11年的封鎖、終止佔領巴勒斯坦。

目前,巴勒斯坦人分別居住在「約旦河西岸」與「加薩」,這兩塊互不接壤,且政權分立的土地上。2006年初,哈馬斯(Hamās,伊斯蘭抵抗運動)在巴勒斯坦立法議會選舉中,擊敗長期主導巴勒斯坦政局的「法塔赫(Fatah)」取得過半席次,依法組成巴勒斯坦新政府,但不為西方與以色列承認,也與法塔赫領導人阿巴斯(Mahmoud Abbas)產生激烈的衝突,演成內戰。

2007年6月,哈馬斯在加薩驅逐法塔赫勢力,阿巴斯於是解散新政府,從此,巴勒斯坦陷入分裂,加薩完全由哈馬斯掌控,約旦河西岸則由法塔赫控制;在哈馬斯掌握加薩的政權後,以色列就開始對加薩展開陸、海、空的全面封鎖,嚴格控制人與貨品的進出,以色列再於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2012年11月,以及2014年7月至8月間,以「反擊」哈瑪斯「攻擊」為藉口,發動3次主要軍事行動。

而現在,對200萬加薩巴勒斯坦人來說,因封鎖造成的經濟、社會問題,以及以色列把人圍起來打之外,更嚴重而迫切的,可能是環境的問題。

2012年,聯合國就曾指出,除非情勢扭轉,加薩地區到2020年,將「不可居住(unlivable)」;而2017年7月,聯合國再提出〈Gaza 10 years later〉報告,表示加薩「去發展化(de-development)」的問題,已經變得更加嚴重,生存環境向下探底的速度,較之2012年報告時,更為「深且快(further and faster)」,這意味著加薩成為「不可居住」地帶的時間將會提前。

加薩的迫切危機:土地污染問題

如果是封鎖造成的經濟、社會問題,一旦封鎖解除,或可得到緩解;但環境污染的問題,卻更為棘手。

由於電力供應的短缺,污水處理系統無法運作,大量的有毒物質被直接排入海中,其中包括具感染性的醫療廢棄物、在以色列攻擊後遺留的有害化學物質、建築物殘骸中的石綿…等。加薩居民因為接觸海水而入院的事件層出不窮,去年(2017)8月,一個5歲小男孩在海裡游泳後,因為攝入毒物而死亡(參考)。

加薩原本的公共供水系統,是依賴臨海的地下水層,但封鎖10年後,這個系統已經無法提供安全的用水。(圖片來源:聯合國〈Gaza 10 years later〉報告)

更嚴重的,是加薩地區原本的公共供水,依賴鄰近海邊的地下水層,但由於長期超抽,導致海水入侵;2000年時,本有98.3%安全的用水,是透過這個公共供水系統提供,到了封鎖後7年的2012年,僅剩下10.5%,2017年,幾乎已經無法供應任何安全的用水;而透過海水淡化、經過長途運輸的淡水,又因為成本問題,使得大量的貧窮人口無力負擔。

這是「返鄉大遊行」的重要背景:加薩居民迫切地必須儘速撤離這塊不適人居的土地。

往哪裡撤呢?這得講一點歷史,在以色列建國前,現在以色列的土地(由英國託管的巴勒斯坦)絕大部份,都是巴勒斯坦人所居住的,1947年,聯合國推行「分治方案」,將約旦河西岸、加薩之外的土地,劃歸以色列;到了1967年,以色列發動「六日戰爭」,奪取了大片的土地,接下來再不斷透過在加薩和約旦河西岸建立屯墾區,不斷地侵奪巴勒斯坦人的土地。

從下面這張圖,我們可以看到,以色列不斷侵奪土地的狀況:

今天的問題,導因於1947年的「分治方案」,而聯合國的立場,也還是回歸到從未實現過的1947年的邊界2487-002,也就是上圖「1967」、「2010」灰色的部份,如果依照這個方案,巴勒斯坦人還有很大的土地可以去,加薩居民,也不至於非得繼續待在現在這塊已經事實「不可居住」的土地上,而在聯合國大會第3屆常會,也通過了「194(III)決議」,確立了巴勒斯坦人的「返鄉權」2487-001

以色列的攻擊與殺戮

而聯合國不斷強調,以色列在1967年佔領巴勒斯坦土地,嚴重違反了1949年的《日內瓦第四號公約》,以及聯合國的決議,強調這樣的行為沒有法律效力,1979年安理會「466號決議」,由玻利維亞、葡萄牙、尚比亞三國組成調查委員會,認為佔領和建立屯墾區的行為造成「巴勒斯坦人日常生活的經濟和社會形態發生巨大的不利變化,從根本上改變了這些領土的地理和人口性質」,要求以色列撤出。

但以色列對聯合國的各項呼籲,始終置若罔聞;2006年,在以色列封鎖加薩前,聯合國大會再決議,屯墾區「是非法的,對實現和平、及經濟和社會發展構成障礙」;但是到了2007年5月,世界銀行提出的報告,指出「自2001年至2005年,定居者人口每年增長5.5%,而以色列境內的人口每年僅增長1.8%」。

以上,在簡單說明幾個簡單的事實:

第一,加薩巴勒斯坦人,需要有地方可以去,事態非常緊急。

第二,他們有地方可以去,不過被以色列佔領、並逐步地侵奪。

第三,這些地方,他們有完全的權利可以去。

面對巴勒斯坦人正當而和平的訴求,以色列的應對方式很簡單,只需要再把它推給哈馬斯,認為是哈馬斯的「恐怖攻擊」行動就可以了。

4月8日,以色列「國防」部長李伯曼(Avigdor Lieberman)宣稱,「加薩沒有無辜之人,人人都和哈瑪斯有關連,領哈瑪斯薪水,侵犯以色列邊境是哈瑪斯軍事派系所為(來源)」。在這個邏輯下,所有未武裝的平民都是「敵人」,所有和平的請願都是「攻擊」,醫院成了「哈瑪斯醫院」、救護車成了「哈瑪斯救護車」、學校也成了「哈瑪斯學校」,都是以軍可以攻擊的目標。

我們看一下聯合國「人道事務協調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Humanitarian Affairs,OCHA)」的統計,從3月30日到6月7日,共計131名巴勒斯坦人死亡、13,900名巴勒斯坦人受傷,以色列呢?0人死亡,4個人受傷。看到這樣的數字,大概可以理解以色列的「(被)攻擊、防衛」邏輯,乃至一般媒體將這稱為「以巴衝突」,距離事實,是多麼的遙遠了。

再看到OCHA的統計,7,548名入院的受傷者裡,有接近一半的3,778人是受到「實彈」的攻擊,就可以知道以色列是如何對付這些平民了,無國界醫師美國分部執行董事科恩(Jason Cone)表示(來源),儘管加薩並無戰爭,示威者所受槍傷卻與戰區極為類似,子彈穿出時,傷口大如拳頭;以色列占領軍壓鎮巴勒斯坦示威者時所用的子彈並非一般子彈,而是1899年《海牙公約》第三宣言(Laws of War : Declaration on the Use of Bullets Which Expand or Flatten Easily in the Human Body)所禁用的「擴張型子彈(dumdums,俗稱「達姆彈」)」。

以色列子彈造成的傷口照(資料來源)。

該型子彈在穿入大腿後,會粉碎骨骼、嚴重撕裂肌肉組織。子彈穿出傷口時,則會造成拳頭大的傷口,導致傷者必須截肢。如果擴張型子彈不是貫穿大腿,而是貫穿腹腔、胸腔、頸部、頭部,後果可想而知。從加薩最大的敍法(Al-Shifa)醫院的傷口照片。以色列占領軍的凶殘可見一斑。

美國遷大使館,埋下衝突的種子

最後,就是這一次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攻擊的另一個變數,也就是美國了,去年(2017)底,美國總統川普宣佈要將美國大使館從以色列首都特拉維夫遷往耶路撒冷;今年(2018)5月14號,為耶路撒冷的美國大使館舉行揭幕儀式;在揭幕儀式前後,根據OCHA的統計,是巴以此次衝突最劇烈,巴勒斯坦人死傷最嚴重的時間(5/11-5/17,63死、2,055傷)。

同時作為基督教、猶太教與回教「聖城」的耶路薩冷主權歸屬有極大的爭議性,1947年「分治方案」時,聯合國的構想,是在這裡建立非軍事化、由聯合國託管理事會託管的獨立政治實體,但這個計劃根本無法付諸實施,以色列立即就佔領了西耶路薩冷,東耶路薩冷(舊城)也為約旦所佔領,到了1967年,以色列再將東耶路薩冷也佔領,並且計劃以這裡作為首都。

聯合國安理會於是在1980年6月30日通過「第476號決議」,緊急呼籲佔領國以色列遵守聯合國的各決議,立即停止改變聖城耶路撒冷的特性和地位的動作,以色列對此不理不睬,安理會再在該年8月20號通過「478號決議」,除了重申立場之外,更籲請在耶路撒冷派駐外交使團的國家撤回使團,安理會的這個立場,在1980年年底,就得到了聯合國大會的追認,日後並且不斷地重申。

那之後,聯合國不斷表達相同的態度,2006年大會「26號決議」,不承認以色列對耶路薩冷地位做的改變、不承認宣稱耶路薩冷為其首都,呼籲各國遵守1980年「478號決議」,撤回在耶路薩冷的使團。聯合國大會強調:

耶路撒冷城問題的全面、公正和持久解決,應考慮到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兩方面的正當關切,並應包括一些國際擔保的規定,以確保該城居民的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並確保任何宗教信仰和任何國籍的人永遠都可自由無阻地進出神聖處所(參見2007/2聯合國〈巴勒斯坦問題與聯合國〉)。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川普這個遷移大使館的行為,是如何干冒天下之大不韙,在以巴間埋下衝突的因子,給予以色列再展開屠殺的藉口。

參與連署

屠殺,是一個容易被世人看到的迫害,但巴勒斯坦人日常所承受的壓迫,遠遠地大於屠殺本身,在加薩,長達11年封鎖造成的「去發展化」,以及環境污染帶來的迫切危機,更將造成「滅族」的後果;因此,「結束以色列的佔領」、「支持巴勒斯坦人的返鄉權」,以及要求「英美停止支持以色列的佔領」,這些,都是巴勒斯坦人所迫切需要的,歡迎大家加入〈團結支持巴勒斯坦返鄉大遊行共同聲明 〉連署。

註解
  1. 「194(III)決議」關於巴勒斯坦人「返鄉權」的決議文字為:「應允許願意返回家園並與鄰人和平共處的難民盡早在一個實際可行的日期返回家園。」以及「決定不回去的難民應得到財產損失賠償。」參見2007/2聯合國〈巴勒斯坦問題與聯合國〉。

  2. 事實上,聯合國對於執行1947年「分治方案」決議的態度,是非常軟弱的,在1967年11月22日,「6日戰爭」後,安理會僅決議「以色列軍隊撤離『最近衝突所佔的領土』」,這幾乎是承認了在「6日戰爭」前,以色列對巴勒斯坦領土佔領的事實(請參閱〈一言難盡的「巴以邊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