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子豪
10月10日,一名孫姓長榮空服員在執勤、返台、住院後病逝,引發社會關注。而在孫姓空服員死亡後,被追討住院期間的「家庭照顧假」請假證明,更是二度引爆了社會的譁然。
人死了,還被要求補繳請假證明,確實不盡人情。但要理解長榮空服員遭受的不合理管理規則、與現在爭取的訴求,反而需要放下這個情感,注意到這個不太對勁的「假別」:為什麼重病在院的孫姓空服員,不是請「病假」,而是請「家庭照顧假」?
「家庭照顧假」來自《性別平等工作法》,依法家顧假的薪資計算,比照「事假」。而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病假」有半薪,「事假」則是無薪。為什麼孫姓空服員,明明重症住院了,卻不請有半薪的病假,反而要請無薪的家顧假?
除了「薪資」以外,《性工法》另外明文規定了,雇主不能對請家顧假的人,有影響全勤獎金、考績……等的不利之處分。而對長榮空服員來說,病假最關鍵的問題是影響「考績」。
依照長榮的營業需求,長榮空服員在不同的「日子」請假,會被扣不同的考績分數。據流傳社群網站上的長榮「2025年度績效評核標準」,一般情況下請病假,會被扣1分;但在週六、週日、國定假日請病假,要扣2分;而如果是在長榮自行訂義的「旺旺日」請病假,會被扣到3分。旺旺日的指定、與加權扣分的標準,被長榮視為內部管理規則,說改就改,每年都可能不太一樣。
對長榮空服員來說,除了年終、獎金、機票福利、升遷機會以外,考績更會影響到申請特休、選班選假、調班等權力。這些權力被限縮後,往後的幾個月裡,即使是一些原本可以事前安排的行程,例如子女畢業、親友結婚、家庭旅遊……等,也無法透過事前的排班調整。除非捨棄這些生活,否則就只能請更多的假、被扣更多考績,陷入負面循環的漩渦之中。
長榮孫姓空服員9月25日返台後,一度回家休息,但隨著病況加劇,26日開始住院。如果「如實」請「病假」,接在後面的日子,27、28日是週六、週日,29日是教師節補假的國定假日,會遇到3天加重扣分的日子。在這種情況下,就出現了住院期間,仍擔心著想與人調班,甚至請自己的家人去看診、拿家人的診斷證明來請家庭照顧假,才能藉著《性工法》的保障,不被扣考績。
這是源自台灣勞動法令上的制度性情況。來自《性工法》的,例如家庭照顧假、產假、陪產假……等,都有明文雇主不可以扣考績、全勤。但另一方面,不僅僅是事假與病假,其他包括特休、以及俗稱「天災假」的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都沒有對考績有明文規定的保障,在長榮底下的空服員,一樣會面臨到被扣考績的問題。
在空服員之死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提出的制度性改善訴求註釋,就包括了要求長榮不能因「病假」、「特休」、「天災假」扣員工考績。至於「事假」,工會認為正常程度的扣考績是合理的,但不該出現週末假日、旺旺日加倍扣的情況註釋 。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10月26日正式提出3項訴求:
一、病假、特別休假、天災假不能扣考績,取消周末、國定假日、旺旺日請假會被加重扣考績的懲罰機制。
二、特別休假應視同依班表出勤,不能有任何不利待遇,包含但不限於考績、選班選假、調班。
三、空服員互相調班,是兼顧空服員生活和航空業營運,並非獎勵,長榮航空不能因為空服員請假,而限縮或禁止空服員調班。
工會進一步解釋,長榮空服員都被公司要求簽署同意,俗稱「責任制」的《勞基法》第84-1條。
在適用《勞基法》第84-1條的情況下,雇主不受週休二日、國定假日等條文限制,勞工在休息日、國定假日等日子出勤時,也不會有加班費。
工會強調,在84-1下,形同週末、國定假日的概念已經消失了。既然長榮空服員在這些日子出勤時,沒有加班費等額外的加給,也就不應該被加倍的扣考績。
10月15日,勞動部部長洪申翰受訪時曾表示,員工抱病上班不應該是企業的正面績效,將以「以制度性要求,來保障勞工權益」註釋。
記者提問:
勞團提出要求勞動部應明文保障病假權,應明文保障病假權,禁止變相懲罰引發修法的需求,而請病假說會影響全勤或考績,這部分是否考慮要修法,勞動部的態度是什麼?
洪申翰回應:
針對病假權本部有幾點的說明,第一、如果勞動請病假,那雇主拒絕的話,這部分其實是可以來依照這個事業單位的規模,包括違反的人數也包括情節來加重罰鍰,最高其可罰到150萬。
第二、從勞動部很多的函釋包括法院的判決,其實可以看得到,全勤獎金可能也算是工資的一部分,所以這部分本部做了一些研議,勞動部認為,如果勞工請病假,但就要被沒收整個月的全勤獎金,那這其實是不合理,應該不能是這樣子。所以後續我們也會用制度性的要求,來保障勞工的權益。
第三、呼籲企業雇主,如果勞工明明生病了,然後該請病假休息,但卻硬撐著上班那,這其實這不該被視為是對企業的正面的績效,所以這種就是明明生病,那卻硬撐著上班的狀況。如果從整體職場健康的角度來看,我們認為其實也不該被制度性的鼓勵。至於勞工請病假的樣態其實蠻多樣的,也包括被認知成不利對待的樣態,其實也蠻多的,所以可能我們也需要做一些綜合的檢視跟評估。
部長話說得好聽又激勵人心,但什麼是「制度性要求」呢?17日,勞動部找來了國內6家航空業者來「討論」,決議包括航空業者不要將病假列入勤惰考核註釋 。但長榮航空無論是在17日的記者會註釋 、或24日的新聞稿註釋 中,對於長榮空服員最在意的病假扣考績、假日加倍扣等制度,都隻字未提,看來勞動部的諄諄教誨,影響不到長榮實際的作為。而在「找業者討論」之外,勞動部有要「制度性」的修法規嗎?目前也看不出勞動部有這個打算。
勞動部的會後說明:
勞動部今(17)日邀集交通部民航局及6家國籍航空業者(長榮、華航、華信、立榮、星宇、虎航),就近期社會各界關注航空業勞工健康權及強化企業友善員工請假制度進行討論。
會中針對與員工健康有關的勤惰管理、病假請假制度與工作時間進行討論,達成4項決議如下:
一、 國籍航空業者同意員工傷病時依相關規定請假,不鼓勵員工傷病時還硬撐著上班,願意朝向維護員工身心健康原則,改善考核及排班規範。
二、 現行勞動法尊重企業依不同產業特性、勞工人數等,訂定勤惰考核事項,惟應遵循下列事項:
(一)勤惰考核應著重勞工出退勤管理、敬業勤勉、是否依請假程序辦理,達到管理勞工的目的,考核應明定在工作規則。訂定或修正應透過與工會協商。
(二)對於勞工為了治療疾病、休養或生理因素,而需要請病假或生理假,因涉及勞工身體健康,不應列入勤惰考核範圍內。
三、 為了員工的健康與安全,國籍航空業者願意加強提醒員工,如有疾病、受傷或生理原因,需治療或休養時,不應勉強出勤,國籍航空業者願意朝向建立讓員工不恐懼、友善的請假制度。大多數國籍航空業者表示沒有全勤獎金制度,未來如有全勤獎金制度時,願意對請病假造成未足月出勤的員工,不應沒收全月的全勤獎金。
四、 為了避免員工過勞及合理工作時間以兼顧飛航安全,國籍航空業者願意積極落實空勤組員疲勞風險管理相關原則,並同意工作時間(包含待命時間)規範有變更時,本誠信與工會協商,建立有利勞工身心健康工作時間制度。
長榮航空總經理率團隊沉痛致歉 強調「以更高標準,照顧每一位長榮人」
2025年10月17日
針對日前孫姓空服員不幸離世事件,長榮航空今(17)日召開記者會,由孫嘉明總經理親率團隊,向孫小姐家屬及社會大眾深深鞠躬,致上最沉痛的歉意。孫總經理強調:「這次的事件,對我們是個極其沉痛的提醒。我們承諾,將以更高的標準,來打造一個讓所有同仁都能更安心、更健康的工作環境。」
記者會上,孫總經理以一位失去優秀同事的長官及夥伴的身份,表達對孫小姐離去的遺憾及不捨,他語帶悲傷地表示:「我們很多同仁,至今仍無法相信,那位總是帶著溫暖笑容、在工作上盡心盡力的夥伴,就這樣離開了。她的離開,是我們心中永遠的痛。」
同時孫總經理代表公司,再次向家屬致上最深、最沉痛的歉意。他表示,這份歉意是為了失去的夥伴,以及家屬在這段時間所承受的巨大傷痛。
針對外界的指教與批評,孫總經理也做出說明。他表示公司並非躲起來,而是將心力優先投入在最重要的事情上:撫慰家屬並釐清事實,且協助處理後續事宜,希望能陪伴家屬走過最艱難的時刻。
長榮航空空服本部蕭錦隆副總表示,公司在事發後第一時間即啟動內部調查,訪談相關人員以釐清事件全貌。同時,勞動部及桃園市勞檢處已於本週一(10月13日)至公司進行勞動檢查,經檢視,公司在飛行時數、休時及差假申請等事項上,皆符合相關規定。公司將持續積極配合主管機關的後續調查。
蕭副總強調,儘管完整調查結果尚未出爐,但這次事件提醒了公司必須用更高的標準來關照每一位同仁。因此,長榮航空承諾立即啟動並落實以下幾項精進措施:
Ø 強化健康評估:於服勤前與執勤期間,全面強化執行自我健康狀況評估。
Ø 落實通報機制:強調並落實組員異常狀況的處理程序及即時通報機制。
Ø 提升管理職能:強化管理職能與溝通協作能力,提升決策品質與執行效能。
Ø 持續檢視制度:將持續檢視現有的考核評鑑作業。
長榮航空表示,會持續與家屬保持聯繫,並在調查完成後,以最負責任的態度向家屬說明,同時也會以最誠懇的態度,面對檢討、落實改變,讓這樣的遺憾不再重演,因為任何的制度與流程,最終的目的都只有一個,就是要保護每一位在天上飛及在地上打拼的長榮人。
長榮航空調查報告說明稿
2025年10月24日
日前,長榮航空孫姓空服員於機上執勤期間身體不適,後續送醫歷經16天的救治後,仍不幸離開人世,長榮航空對此深感遺憾與不捨。公司在這段期間首要之務為對內完成本事件調查報告,釐清事件來龍去脈與責任歸屬,並檢討公司在本事件中可以做得更好的地方,力求給家屬一個交代。
10月17日長榮航空在記者會上宣示內部調查報告將於一週後完成,該調查報告於昨(23)日完成,並已交給相關主管機關。勞動部與桃園市勞動局日前也前往長榮航空訪談該班機組員,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公司亦將全力配合政府機關之調查。長榮航空就目前內部調查報告內容說明如下:
一、 孫姓空服員於9月22日服勤BR95(去程,台北-米蘭),9月23日抵達米蘭入住飯店,並於9月24日服勤BR96(回程,米蘭-台北),服勤期間出現身體不適,回程後段孫員已難以負荷正常勤務工作,9月25日航機抵達桃園機場後,由地勤協助就醫。
二、本案中,負責領導後艙事務之事務長於異常狀況之應變與通報執行有所不足,且航程中組員已出現明顯不適時,未立即啟動機上醫療資源及諮詢機制,亦未依異常作業原則通報機長及報到中心,導致醫療支援無法及時介入。
三、有關醫療相關資訊部分,公司有為組員投保外站醫療保險,在機場使用救護車之費用是由公司所負擔,但是發現組員並未充分理解既有權益,讓公司緊急處置的程序未能被落實,使得組員在危機當下的判斷出現失誤,這是公司要再加強的地方。 另外,本事件中,部分組員提到對於外站站主任的聯絡方式並不了解,未來長榮航空將提升組員對外站聯繫及醫療相關資訊的掌握,建立平台公開揭示,以利組員在勤務及休息期間均能確保迅速運用資源,避免憾事發生。
四、除了加強落實既有程序和宣導組員既有權益,公司也會進一步調整現有制度,來降低本次事件組員擔憂造成其他機上同仁困擾的情況。本次事件中,孫姓空服出於對其職務負責任的心態,不願造成其他同仁困擾,起初婉拒了其他組員的休息提議,雖經事務長減輕其職務,但仍使她未能在回程機上即時獲得充分休息。
針對這部分,公司已研議強化未來事務長及副事務長機上即時解除組員任務的機制,當事務長和副事務長確認組員不適合服勤時,應即時解除任務並通報給報到中心,安排該員以乘客方式返台,公司也將加發缺員津貼予同班機其他組員,來減低身體不適組員的歉意。另外,公司也研議在考評制度上增加空服員自身請病假裕度。
考量本事件發生後,同班機組員可能造成的心理衝擊,公司已立即安排空勤管理職以一對一的方式關懷當班組員,同時也將安排美國執業臨床心理師專業團隊,對當班組員進行心理諮商與追蹤輔導。公司將依上述調查結果進行後續處置,幾項精進措施,公司也會即刻啟動,至於考評制度的調整事涉較廣泛,也預計在年底前調整完成。
此次事件對長榮航空而言,是極其沉痛的提醒。長榮航空承諾,會用更高的標準,來打造一個讓所有同仁都能更安心、更健康的工作環境,並期盼透過制度的改善,讓遺憾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