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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田光電惹議 國產署踩急煞 地面光電又少一途徑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將軍區台61線以東,漚汪大排南北兩側的閒置鹽地,現已為適合水鳥棲息覓食的濕地環境(攝影:孫窮理)

10月中,傳出光電業者韋能公司計畫在台南將軍鹽田設置光電場,但選上的位址卻早已被指為生態敏感區。國產署10月底緊急召開研商會議後,表示不同意此案,並不再同意在嘉義、台南高生態爭議的鹽業用地設置太陽光電。但因嘉義、台南已無沒爭議的鹽業用地,國產署基本上關閉未來鹽業用地設置光電的大門。閒置鹽地一度為地面型光電的重點開發模式,大門一關,未來地面型光電的發展又少了一條途徑。

鹽地光電的起頭

台灣西南部沿海過去有不少鹽業用地,多位於嘉義與台南,在台鹽民營化的過程中大多已繳回國產署。行政院於2016年啟動「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選定嘉義、台南的閒置鹽地開發為光電案場,但這些閒置鹽地,多處已發展成鳥類棲息覓食等生態熱區,讓光電的開發備受爭議。

2017年,透過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民間的鳥會等單位的鳥類調查資料,特生中心在嘉義、台南製作出鹽田及周圍溼地的生態衝擊評估分區圖。在這個生態爭議分級的基礎上,嘉義、台南兩起領頭的示範鹽地光電案,都縮小了開發範圍。

台南鹽地光電由國產署委託台電開發經營,分七股、將軍兩基地,於今年9月完工。嘉義布袋光電案則由光電業者自行申請,由韋能公司開發,該案縮小開發範圍、留下保留區、提出生態補償等措施,被多方視為地面型光電的典範。

七股、將軍生態敏感區地圖(來源:中華鳥會)

韋能將軍鹽電惹議

不過10月中卻傳出,韋能公司又向國產署申請了一塊約200公頃的將軍區閒置鹽地,位於台61線將軍交流道與西濱連絡道的交換處南側。此地在先前的生態衝擊評估中,被認為對生態有相當的影響;韋能則表示,將複製布袋光電的模式,來兼顧環境、社會與經濟。

中華鳥會副秘書長呂翊維表示,以布袋案例來說,鳥會仍然認為不應開發,只是當時的情況已經不可能完全擋下來,也只能接受廠商退縮的方案。

但韋能後來提出的將軍鹽田光電案,情況更是完全不同,布袋光電是先迴避高敏感區,才來談後面的保護、補償措施。現在的將軍鹽田光電卻是,現有的調查資料都已指出這些區位有生態敏感爭議。

如果開發商硬選擇已知的該迴避地區開發,就算後續再提出減輕、補償等措施,也是本末倒置。呂翊維直言,如果早就已經指出有生態敏感的該迴避區域,最後卻仍然開發,未來不知民間與政府、開發商還能有什麼信任基礎可以溝通。

關上鹽電大門

國產署在10月30日邀集民間團體、特生中心、能源局,開會研商並作成決議,對於嘉義、台南鹽業用地屬高生態爭議區者,均不再同意提供設置太陽光電;先前已同意提供者,則撤銷同意;已有保育團體認養的國有地,也不同意。之後將就國有土地已核發光電業者提供申請開發同意書案件,於網站公開土地標示供民眾查詢。

呂翊維說,他對國產署這次會議的結論表示肯定,這不只解決韋能將軍光電案的爭議,國產署甚至一併承諾其它涉及嘉南高生態敏感區的閒置鹽地、已有保育團體認養的國有地等,共22案將不同意業者申請開發光電。

不過呂翊維表示,目前仍缺乏完整的機制,國產署的決議儘限於「國產署所屬」的「嘉義、台南」的「鹽業用地」,並不含括其它地區、非鹽業用地或是非國產署所屬的公有地(如地方政府的土地)。例如政府接下來要推動的「漁電共生」,涉及的可能是私人的養殖用地;又如同樣為韋能公司開發的台東知本光電案,土地為縣府所有,開發模式也不同……,這些光電仍可能有生態問題,但仍無法解決。

由於大面積的鹽業用地多為國產署所有,又主要集中在嘉義、台南,國產署的表態可視為鹽地光電的大門大致已被關上了;而今年稍早,農委會也關閉了多道地面型光電的大門,包括大幅提高農地變更的限制、不再同意農電共生的方案等。行政院訂定2025年光電20GW的目標,其中地面型預計佔14GW,未來將更集中在政府力推的「漁電共生」模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