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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中國農村現行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於1980年代初期推行改革開放所施行的一項重要的農村經濟制度改革,其主要內容有「包產到戶」、 「包幹到戶」,在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的情況下,將經營權配到農戶手中。

  • 包產到戶

「包產到戶」是指在生產資料公有、統一計畫、經營、分配的條件下,將耕地農作物和某些畜牧業、養殖業、副業生產承包給農戶負責,規定產量並實行超產獎勵、減產賠償的做法。有別於人民公社以生產隊或生產大隊為單位的生產模式將生產責任承包給農戶。

  • 包幹到戶

「包幹到戶」是包產到戶的深化作法,農民擁有土地經營管理權,與國家簽訂承包合同,由農戶自行安排各項生產活動,根據承包合約內容上繳產品、公積金、農業稅等公共提留,剩餘部分完全由承包的農戶所有。農民稱:「保證國家的,交足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雖然土地屬於國有,農民僅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農業生產,長期下來難免出現生產資料私有化的情況,土地的分裂,大型農機具和新的增產技術措施 無法推廣,集體勞動「協作力」的發揮受到限制,原本生產隊對農業生產進行統一的計劃和安排轉由個別農戶負責,人民公社、生產隊的組織形式慢慢瓦解最後消失,包幹到戶的施行也被認為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集體經濟特徵的式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