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地,2023年兩個一下子就要過去了,這個2月,有點像是從「春節10天連假」,到「二二八4天連假」中間的一段垃圾時間,可是中間又夾了4號和18號兩個週末「補班日」,你是不是被放假和補班搞得霧煞煞了?
你覺得這樣的「連假」和「補班」的循環,好或不好呢?歡迎在留言區討論。
另外,從制度上來看,究竟「連假」和「補班」是怎麼來的?為了要讓勞工跟上政府機關的節奏,勞動部用上了「8週變形工時」的解釋,這個樣子做,有些什麼問題?裡面又隱藏了哪些關於《勞基法》「工作」和「休息」的眉眉角角,請看我們的〈工時變形放連假〉整理和評論:
還有,關於變形工時,請看條目:〈變形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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