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梁家瑋
今天(5/11),台北市聯合醫院企業工會在台北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並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申訴。控訴北市聯醫長期以來,針對請生理假、育嬰假、產假、家庭照顧假等假別的員工苛扣獎金,違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依《性平法》第21條,員工提出生理假、產假、家庭照顧假等,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北市聯醫工會理事吳佳玲表示,聯醫每月約發放三千元績效獎金,但若員工請生理假、產假、家庭照顧假等,都會依請假時數比例扣錢。他說,醫院用扣獎金的方式,暗示同仁就算生理痛,也應忍痛照常出勤,也有同事的孩子、父母生病,不敢請家庭照顧假,變成家人生病,自己卻只能在醫院照顧病患,非常心酸。
工會理事長郭簣盈表示,聯醫規範「當年度連續任職六個月以上、12月31日仍在職」,才能領取年終考核獎金,這造成員工若請育嬰留停超過半年,或12月31日剛好請育嬰留停,年終獎金完全領不到。若請育嬰留停不到半年,年終獎金也是用乙等發放。她說,請育嬰假並非故意偷懶,醫院用此方式變相懲罰請育嬰留停的員工,難道生小孩是父母的原罪?
郭簣盈說,除了身為醫院護理師,他也是兩個小孩的母親,親身經歷過請家庭照顧假被扣績效獎金、請育嬰留停被扣年終獎金,但這些假都是《性平法》保障的權益,難道聯醫在暗示員工,應在工作、家庭間二選一? 他說,工會曾透過勞資會議,希望爭取這些明寫在《性平法》的權益,但聯醫仍置之不理,北市府口口聲聲說性別平等,聯醫卻如此行事,柯市府應檢討所有下屬機關是否有類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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