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子豪
8月23日,核三延役公投在低投票率下,未達門檻而未通過。總統賴清德於公投後談話全文表示,會請台電啟動舊核電機組「自我安全檢查」,依法送核安會審議;雖未明言安全檢查的目的,但其內容,就是「申請延役」時,要提送給核安會審核的各種報告註釋。
在8/7,第一場公投意見發表(辯論)會時,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即提出政府核能政策為「核能安全」、「核廢料有解」跟「民意支持」等三個原則;以及「核安會要提出修法後的子法」,以及「後續子法確定通過、公告後,台電將依照規定檢查,遵循法律規範」,與8/23賴清德的宣示一致。
台電新聞稿指出,「自我安檢」包含再運轉計畫、老化評估、輻射影響、耐震安全評估及終期安全分析報告…等,與現行延役法規內容一致註釋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在22日接受廣播專訪時表示,如果一切順利,評估2年內可以作完;如果快一點,看能不能一年半作出來,之後送交核安會審查。
現行(2025/8/25)〈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申請延役時要檢附的報告包括:
一、整體性老化評估及老化管理報告。
二、時限老化分析報告。
三、相關終期安全分析報告及運轉技術規範之增修內容。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並發布之事項。
核安會已於8月1日預告〈辦法〉的修正草案,對於申請延役時要檢附的文件,增加:
五、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報告。
六、耐震安全評估說明。
以及「再運轉計畫」
清大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葉宗洸則在今早接受廣播專訪時表示,他認為花一年的時間安檢,就可以讓機組回到「停機待命」的狀態,既然台電現在說要花兩年安檢,他認為這就是準備「商轉」程度的安檢。
葉宗洸說,台電現在甚至沒有承諾,安檢完後一定會把重起計畫書送交核安會審查,核安會審查最快也要半年,之後採購燃料又要一年。葉宗洸說,台電應該說明為什麼規劃要兩年,並定期向國人報告安檢進度,不然外界當然會質疑台電是在拖延。
對於台電提出的「自我安檢」說法,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則強調「安檢不等於推動重啟」,認同以「除役」為目的的安檢,耐震、冷卻系統等的檢查評估,有助於確認除役核電廠的風險;但不認同以「延役」為目的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