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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

  • <p>電視台與廣播電台約有250名工作人員與原文會簽定承攬契約,分佈在各種工作內容中,缺乏勞健保、職災補賠償等保障。「正職」與「承攬」人員,在工作內容上往往是相同的,但簽訂承攬契約的人員卻不受《勞基法》保障,沒有勞健保、退休金、特休、年資,發生職災時也沒有補賠償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