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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團聲明】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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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p><p><span class="_5yl5"><span>時代力量黨團今(11/10)針對勞基法修正審查相關事宜,正式聲明如下:</span></span></p><p><span class="_5yl5"><span>一、時代力量黨團向來的立場就是,在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span></span></p><p><span class="_5yl5"><span>二、有關10月5日會議的現場錄音錄影,已於昨日(11月9日)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勘驗光碟時,現場共播放:立法院公報處錄音錄影版本、國民黨團提供公報處錄音錄影之側錄版本、時代力量黨團提供現場直播時之版本及媒體之新聞版本等,共4個版本。無論是哪一個版本瑕疵均明顯可辨,會議明顯具有重大瑕疵。 </span></span></p><p><span class="_5yl5"><span>三、昨天下午協商時,民進黨團先是拒絕承認上午的協商過程及結果,並原本不願意重回委員會審查。 </span></span></p><p><span class="_5yl5"><span>四、昨天下午的協商只有處理後續爭議解決的大體方向,並未有任何的結論,各黨團均表示必須回去討論。 </span></span></p><p><span class="_5yl5"><span>五、時代力量黨團支持重回委員會的大體方向,但不應該限定必須要先決定審查完成時間,才回到委員會實質審查。時代力量黨團願意在修改協商結論:「各黨團同意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撤回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七案之審查報告,由該委員會於11月14日、16日及17日召開3天會議(其中1天為公聽會)完成審查,即送院會處理,不受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1條之1協商之限制。」中,將「完成審查」刪除「完成」兩字,並在「即送院會處理」前加上「待審查完畢」五字,支持重回委員會實質審查之共同決議。 </span></span></p><p><span class="_5yl5"><span>六、有關公聽會舉行之日期與方式,目前民進黨的主張亦與11月8日協商時民進黨團主張之協商結論並不一致,需要另外討論處理。</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