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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支持工時修法? 玩弄民調 民進黨你還是省省吧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

先來講一件往事好了,2005年1月14號,教育部發布了一份名為〈教師法重大議題民意調查統計數據〉的民調報告,並以這份報告的部份內容,大力宣傳「只有8.2%的民眾認同教師組織工會」,那個時間點,剛剛好是教師組織工會相關法案在立法院審查的關鍵時刻,教師會到底應該「工會化」或者是「專業組織」,這兩個本不應有矛盾的議題,莫名其妙地被拉來作為阻擋教師工會化的絆腳石;誰會反對教師組織應該有專業性?配合「認同組織工會」的數字,教育部極力陳述「大眾殷切期望強化教師專業地位」,反對教師組織工會。

民進黨政府玩弄民調,11年前的往事

事實上,在同樣這一份民調裡面,「支持教師會可以作為勞動組織」的民眾,有43.4%、老師則達59.6%;而所謂「不認同教師組織工會」8.2%的數據從哪裡來的?那是在該份問卷裡,有一個題目,問到「對於教師會組織定位之看法」時,認為是「專業組織」的45.6%、「勞動組織」的8.2%,「兼具專業與勞動組織」的35.2%,而具教師身份者,認為是「兼具專業與勞動組織」的比例最高,達53.8%,認為單純是「勞動組織」的,比一般民眾更少,只有5.8%。

我在一開頭就說啦,「工會」和「專業」本來不矛盾,如果我拿到這份問卷,也在「兼具專業與勞動組織」的地方打個勾,但是這個勾一打下去,對教育部來說,我就是反對教師組工會的人。在這樣的操作下,教育部記者會當天,(故)中時晚報大剌剌地寫著:

教育部今天公布一項調查,支持教師會屬於勞動組織的民眾只有8.2%,而認同的老師們也只占5.8%;倒是有45.6%的民眾認為教師會就是一個專業組織,且有36.3%的老師也這麼以為。顯示教師會的運作與功能取向,應該維持現狀,別透過修法改成勞工團體。

第二天,在這場其實並沒有什麼媒體出席,只是評教育部新聞稿作報導的記者會後,其他媒體刊登的內容也差不多,對於這樣荒唐的解讀,教育部的回答只是「觀點不同」…

這件事情,已經過去11年多了,為什麼忽然想起來?

又來了,看看郭國文「禁得起考驗」的民調

當然是,昨天(6/28),勞動部就《勞基法》修法,也公佈了份民調,拿出「85.8%」支持「一例一休」修法數據的勞動部次長郭國文,理直氣壯地說「絕對禁得起考驗」;同一天,也是28號,勞動部才把「一例一休」修法的說帖放了出來,如果修法的內容,普遍地被大家認識,也不需大費周章的搞這個說帖,更何況,也就在這一天,勞動部在送出草案到行政院前,又對草案,動了大刀,把之前倍受抨擊的「週六加班比週五加班,加班費更少」以及「週六加班按時計價」這兩大問題做了修正。

也就是說,這相隔11年的85.8%和8.2%,其實是一樣的東西,只見官方任意的扭曲,玩弄民意,以達成自己的目的;而這種技倆,同樣發生在相隔11年的兩個民進黨政權的身上。

很快地,郭國文口中「禁得起考驗」的民調單位「精湛民意調查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便被踢爆,其董事長鄭俊昇就是民進黨民調中心主任、監察人李寬芳就是副主任,民進黨政府只是在導演一齣自說自話的戲。而85.8%的數字,來自下面兩個問題:

【Q10】有人主張:「週休二日的修法應該規定一天是例假日,一天是休息日,非特殊狀況下(例如天災或突發事件),例假日不能加班。在休息日時,勞工可以自願加班,雇主則必須支付加班費,以保障勞工有自由加班的彈性空間」,請問您贊不贊成這樣的作法?(贊成:85.8%、不贊成12.4%)
【Q11】有人主張:「週休二日的修法應該規定兩天都是例假日,非特殊狀況下(例如天災或突發事件),雇主不能要求員工在例假日加班,勞工也不能自願加班,以保障勞工能夠真正每週休息兩天」,請問您贊不贊成這樣的作法?(贊成:53.0%,不贊成:44.6%)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政亮批評「『可以自願』、『必須支付』、『保障自由』、『彈性』的字眼;而在第11題時,使用了『也不能自願』這種文字,誘導的意味太過明顯」;他說,如果把第11題,改成「雇主不能要求員工在例假日加班,並且必須給付假日工資,國家也會要求雇主不能違法逼勞工加班,以保障勞工能夠彈性運用閒暇時間」,相信問卷結果絕對不同。

而即便在如此強的誘導性文字影響下,第11題仍出現53.0%的贊成比例,問卷裡第9題:

【Q9】雖然目前法令規定勞工每週工時是40小時,但因為有些雇主採取減少勞工每天上班時數,但是每週上班6天的作法,以至於勞工無法週休二日,因此勞動部打算推動落實勞工週休二日的修法,請問您贊不贊成這樣的修法方向?(贊成:81.1%,不贊成:17.1%)

這一題也有極高的支持度,作為民眾支持修法的佐證,而這個「減少勞工每天上班時數」的作法是怎樣的呢?我們只要看下面這張圖,就清楚了:

是誰讓周休二日成泡影?

在今年之前,「雙週84工時」的時候,一天7小時、每週上班6天,兩週上班12天,工時是「12╳7=84」,剛剛好沒有超過當時法定工時上限,所以勞工照樣週休1日,沒有任何加班費,那麼每天工作7小時是怎麼回事呢?很簡單,一樣早上9點上班,下午5點下班,在公司待8小時,但是中間的1個小時,算是不計工時的「休息時間」,這樣,「雙週84工時」在實施前後,不管真正的工時,或者薪水,都不會有任何的改變。

好,再來,上面的那張圖是哪裡來的?那是在勞動部編印的《新工時手冊》第6頁,對有雇主實施這樣的制度,而且,勞動部也鼓勵他們這樣做。一直以來,勞動部想方設法地,讓「雙週84工時」下的「隔週休二日」不會發生,如今「一例一休」的修法,也同樣讓「週休二日」不會真正的落實,看清楚「落實週休二日」與「一例一休」間的矛盾之後,這份問卷中高贊成度的兩個問題,已經讓人無法作答了。

從選前,民進黨對國民黨的勞動部長陳雄文所推動的「一例一休」,便一直是大力支持,「休息日(假設是週六好了)」作為彈性調動加班的日子,其所持的籌碼,就是「工人愛加班」,6月28日,勞動部將草案再修改、將「休息日」的加班費再往上修,目的也就是希望得到更多的支持,但是,我們必須要思考的問題,是究竟我們要用加班來換假日,或者爭取真的的縮短工時,在「不加班」的前提下,真正面對提高薪資的問題,如此,才能真正面對威脅著我們的「過勞」和「低薪」的威脅。

至於民進黨玩弄民調的那些技倆,層次實在太低,勸你們還是省省吧,耍弄這些小手段,只是讓人看清楚你們不肯真正面對問題的心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