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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崗文資沒價值? 居民興訟保百年聚落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馬崗行政訴訟開庭前,居民舉行記者會。(攝影:梁家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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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馬崗的爭議可參考:〈馬崗聚落群明文資審議 文化保存土地開發碰撞

馬崗居民於2018年11月提報在地石頭屋為文化資產聚落建築群,去年(2019)7月文資大會認定石頭屋無文資價值;居民委託律師提出行政訴訟,此案明日(5/26)將進行開庭,居民、律師、環團於今日(5/25)先行召開記者會,指出馬崗聚落建築群文資審議中多項不合理之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表示,新北市文化局為確定馬崗石頭屋的文資價值,委任文資委員張震鐘進行評估,張震鐘評估後的意見,認為馬崗聚落符合《聚落建築群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的3款基準;但在正式文資大會時,新北市文化局竟以張震鐘有「特定立場」為由,要求他迴避,最後作出不符合3款基準而不登錄的決議,黃馨雯認為此文資審議程序明顯有違法瑕疵。

黃馨雯表示,根據過去最高法院判決、以及文化部的見解,受任評估審議標的是否有文資價值的委員,不需迴避。黃馨雯質疑,親自到現場現勘、調查的委員無法出席述說評估結果,任憑未至現場的委員在短短三十分鐘內,做出不具文資價值的結論,文化局的作法,真有符合獨立、公正、專業的標準嗎?

審議大會決議不登錄的三項理由,第一,馬崗漁村與東北角各漁村雷同,缺乏獨特性;第二,馬崗家族構成、宗族發展,欠缺歷史脈絡及紋理完整性;第三,石頭屋年久失修,諸多建築改建為新式建築。黃馨雯說,這三項理由都有問題,首先,馬崗位於台灣「極東」處,為對抗強烈東北季風,相關的防風林、房屋結構、選材等,建構出馬崗的獨特風貌,和其他東北角聚落相比各有特色,這也是評估報告肯認的。

關於第二及第三點,黃馨雯說,馬崗與卯澳從清代以來一直擔任蘭陽地區船隻來往基隆的轉運站,也是東北角沿岸航海的導引地標,馬崗的重要性,在於他在海洋漁業發展史上的重要地位,而不只是單獨的家族紋理脈絡;最後關於石頭屋改建,當地多數石頭屋仍維持原狀,部分雖漆上油漆,但都是可剝除油漆、回復原狀,相關技術與資源,皆有賴文化局通過文資審議後協助。

馬崗在地居民江芠萍說,石頭屋是在地居民祖先,就地取材從海裡撿拾石頭一顆顆堆疊而成的,經歷百年風吹雨打,至今屹立不搖,以現今工法要再建這樣二十棟左右的石頭聚落群,應該是不可能了;此外馬崗位於3條洋流交界處,產生馬崗海女、海男的漁業採集文化,韓國已經將海女提報為世界文化遺產,反觀台灣卻不重視自身生態環境,以及馬崗潮間帶孕育出的馬崗聚落及文化。

新北市三貂角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潘王村說,二十年前石頭屋就成了馬崗、卯澳的代名詞,隨著近期大家對台灣自身文化的重視,愈來愈發覺老聚落的文化價值,當很多漁港、聚落單一商業化後,更顯現出馬崗、卯澳石頭屋的文化特色。

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黃瑞茂說,新北作為一個移民城市,應思考這些多元文化如何成為城市的光榮,馬崗與卯澳的海女辛苦到今日,新北市文化局的作為,攸關居民在臨老這一刻,還能不能在此安居,也關係到馬崗聚落的紋理與生活能否存續。

馬崗村位於台灣東北角,是台灣最東邊的村落,早期馬崗村居民以漁業為主,搭配摘採潮間帶海菜,形成當地特有的「海女」文化,並就地取材,拾海石建造一棟棟的石頭屋;近年開發商意圖將當地開發成觀光地,大量收購當地土地,並要求當地居民「拆屋還地」,居民面臨集體遷村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