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COVID-19》 漁工檢疫爭議多 採「一人一室」就沒問題了嗎?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海洋局查訪前鎮漁港的遠洋漁船(照片來源:高雄市海洋局)

前情提要

原本對遠洋漁船上的外籍漁工,僅切分為沒有疑慮者「入境後不用檢疫14天」;有疑慮者則「原船檢疫14天」,但漁船生活條件密閉擁擠,若真有感染者,恐造成原船檢疫的全船船員都陷入高風險中。〈武漢肺炎》 境外聘用漁工入境須「原船檢疫」14天 陳時中:與社會區隔

對於需要船員檢疫的遠洋漁船,漁業署先前制定的規則,外籍漁工採「原船檢疫」,但也引發能否保持距離、若確有感染者,恐造成更多人被感染的疑慮。漁業署昨天(4/29)公布修改後的規則,如果船員中有人出現疑似症狀,外籍漁工需以「一人一室」的原則檢疫,但就算如此,恐怕還是有「未能發現症狀」、「地方政府人力不足」等問題。

依過去規定,船隻返回台灣港口前,若30天內有停靠外國港口、或入港時船員有發燒咳嗽等症狀,這艘船的船員就需要檢疫14天,本國籍船員是返家「居家檢疫」,外國籍的船員則是留在船上「原船檢疫」。但此方法遭人質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居家檢疫」有嚴格要求,如一人一室、需與同住者保持一公尺距離、獨立衛浴或使用後消毒......等嚴,這些條件在漁船上,根本不可能達成。

對於此問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於4月2日時解釋,對漁船的「原船檢疫」主要的目的,是要作出和本土社會之間的集體性區隔,和一般民眾的「居家檢疫」目的不一樣;不過陳時中也表示,會再與勞動部、漁業署討論漁工照顧的問題。

漁業署在昨天公告新修正的規則,若是入港前,30天內有「海上接觸史」的船隻,外籍船員仍然是原船檢疫14天;不過如果是在港口檢查時、或是在原船檢疫期間,有船員出現症狀,則需要改成「一人一室」的「居家檢疫」。

雖然修正後的規則,對於「發現症狀」後有了更合理的安排,但是否能「發現症狀」恐怕才是關鍵。目前最重要的關卡,是在漁船入港時,由「地方政府、海巡署、移民署」人員進行「發燒、咳嗽 、流鼻水、鼻塞、呼吸急促、腹瀉、嗅 味覺異常、全身倦怠、四肢無力等異常症狀」 的初判,但其中許多症狀恐需詳細問診才能確認。

如果在漁汛期後,有大量船員要入港時,地方政府有足夠人力應付嗎? 能避免語言的隔閡確實問診嗎?作為最多遠洋漁船進出的都市,高雄市海洋局表示, 會由衛生單位會同海巡署去量測體溫,漁汛期後人力確實會比較吃緊,會視情況滾動式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