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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服員罷工》下週一起投票 工會送裁決、與交通部對談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10號傍晚,工會進入交通部,與次長王國材、民航局局長林國顯等人對談。(攝影:王子豪)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針對長榮航空的罷工投票,將在下週一(5/13)開始為期25天的投票至6/6。自第三次勞資爭議調解會宣告破裂後,勞資政多方都有動作,政府各部都極力呼籲勞資雙方坐上談判桌,但長榮的對外發言、與日前給內部員工的信件,卻讓工會覺得長榮仍意執意以打壓工會來解決問題,完全感受不到協商的誠意,目前勞資雙方仍未建立協商基礎。

5月10號上午,工會針對長榮日前的員工信件,至勞動部遞交「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申請書;傍晚則到交通部與次長王國材、民航局局長林國顯等人對談交換意見。

前天(5/8)長榮航空向員工發送內部信件,表示若發生罷工,將考慮暫停年終獎金與年度調薪,且自罷工首日起3年內,將暫停優待機票等員工福利,但同時表示,在罷工期間配合出勤者不受此限。工會認為,這封信件中暫停福利的原因,完全是針對工會的「罷工」,是在恐嚇員工、意圖影響罷工;此外,又區分了有無參與罷工的員工,是在打壓參與罷工的工會會員。

工會認為這份公告已構成《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的「不當勞動行為」),而向勞動部提出裁決申請;勞動部爭議科科長金士平出面回應,並再次表達勞動部的立場,認可工會罷工投票規劃的合法性,呼籲長榮遵守保障工會權益的相關法規,快點拿出誠意與工會協商避免罷工。

相較勞動部近期的表態,交通部部長林佳龍的發言則對工會不那麼友善。例如,再三表示航空業有「罷工預告期」的需要、引述長榮資方「禁搭便車條款會影響飛安」的說法等。4月30日工會宣布罷工投票規劃時,也同時發出邀約,希望與交通部長林佳龍、總統蔡英文溝通交換意見,並在10號傍晚5點半,成行到交通部拜會,由次長王國材、民航局局長林國顯等人接待。

工會設定了2個主題要與交通部溝通,包括禁搭便車條款不會有飛安疑慮、主張增設勞工董事有益於公共運輸事業的穩定。對談持續近3個小時,工會監事曲佳雲說,在「禁搭便車條款不影響飛安」的部分,交通部表示接收到工會的立場,會再審慎研查,未來不會只引用長榮資方單方面的說法。

在「勞工董事」的部分,交通部表示目前沒有法規,但可以研議在民航業中依《民用航空運輸業公益性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設置的「公益性獨立董事」的資格中,納入「勞工議題專業」(交通部會後新聞稿)。此外交通部也詢問了工會其它訴求與實際的勞動情況,例如在工會提出的「過勞航班」中,空服員的實際工作情境等。

曲佳雲說,交通部過去雖然熟悉運輸業的法定規範,卻不一定知道勞工在其中實際的勞動情形,希望這次的交換意見能讓交通部不再只聽到資方的說法,交通部也表示希望再促成勞資的協商避免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