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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教師無法可管  大學教師「臨時工化」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高教工會今公佈調查結果,指出多家老牌私立大學大量聘用「專案教師」取代「專任教師」。(攝影:侯百千)

9月6號,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公布數據,指出淡江、文化、大同等私立大學,聘用一年一聘,且無法令保障的「專案教師」,而非編制內的「專任教師」,要求教育部盡速讓「專案教師」也能適用《教師法》;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倪周華回應,表示目前大學聘用「專案教師」目前屬於「私法契約」範圍,對於其勞動條件現在「的確無法可管」,而專案教師若要適用《教師法》恐怕需要修法,目前教育部仍在研議中。

倪周華說,許多大學都會藉由聘僱「專案教師」來改善教學環境,如降低「生師比」等目的「也算是合理的彈性,教育部不好去加以限制」,而另一方面,若站在攬才的角度來看,為了要尋找最優良的師資,使用「專案教師」來當作「試用期」其實無可厚非。

但倪周華也不排除有學校會濫用這樣的制度,譬如其實並沒有要永續經營,明顯是為了要節省成本而大量使用「專案教師」,若是如此教育部就會要求其說明,若發現真的有濫用的情形,則會影響該校的評鑑結果,將會被教育部公布上網,進而影響招生。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一一反駁教育部說法,他指出《勞基法》雖同意「試用期」,但「試用」期間,同樣也要適用《勞基法》;但問題是「專案教師」沒有《勞基法》保障2651-001,再加上在教育部的解釋下,也不適用《教師法》,沒有任何法令保障,「只要雙方同意,學校愛怎麼訂就怎麼訂」,要解決這種「無法可管」的現象,陳柏謙認為教育部只需要主動公告,將專案教師納入《教師法》即可。

至於「專案教師改善教學品質,降低『生師比』的說法」陳柏謙認為,更加荒謬,因為就目前依據教育部的公式,「專案教師」也與「專任教師」一樣,被計算入「專任師資」裡,數據顯示,「專任教師」的數量持續下降,被「專案教師」取代,根本無助於改善教學環境2651-002

高教工會出示調查數據,以十二所老牌私立大學組成的「優久大學聯盟」(參考)為例,指出光是2017、2018學年,總體「全職專任教師」數量下降了90名,「專任教師」卻上升了70名,漲幅比例高達27%,其中淡江、文化、大同大學新聘將近40名教師中,沒有任何一位是「專任教師」,全部皆是「專案教師」。

陳柏謙認為,現在教育部的態度很明顯就是在推卸責任,而這樣的後果,就是助長大學教師「臨時工化」的情形,讓許多老師在「一年一聘」的壓力下,無法專心於教學與研究,台灣整體高等教育環境的崩壞。

高教工會資料顯示以十二所老牌私立大學組成的「優久大學聯盟」,有濫用「專案教師」制度的現象。(資料來源:高教工會)

註解
  1. 1998年,勞委會〈(87)台勞動一字第 059605號公告〉,即排除私利學校教職員適用《勞基法》,其後職員部份陸續納入,但教師仍不適用,請參考勞動部的說明

  2. 目前大學的「師生比」由《大學法》第12條及《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規範,其中「生師比」為教育部評估的重要依據,依據《標準》第4條附表一),4名「兼任師資」折算1名「專任師資」;教育部將「專案教師」計算入「專任師資」中,也等於開啟各大學以「專案教師」取代「專任教師」的方便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