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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泥案延燒 環團再批政委濫權、展延違法 經濟部:展延不需原民同意是「共識」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亞泥案不斷延燒,6月10日,「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不幸墜機身亡,因其生前曾刊出亞泥太魯閣採礦場空拍照,並表示礦場「比五年前挖得更深」,引起社會大量關注,也讓環團日前提出的「撤銷亞泥非法展延」聯署人數大量增加,至今已累積21萬人。面對不斷深高的輿論壓力 ,行政院長林全於6月13日時出面,表示「《礦業法》要盡快修法,並讓未來任何新增礦權皆須通過環評」,而在《礦業法》修法前,各項礦權申請案將暫時擱置,未來修法通過後,過去未辦環評的礦業案也將補辦環評。

對於政院回應,環團認為政府不應以承諾未來將修制度,來讓亞泥就地合法,忽視其違法展延的事實,並於今日(6/19)至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務委員張景森去年(2016) 11月召開會議,讓舊礦場免踐行原民諮商同意程序,等同濫權架空原民會,為亞泥解套,環團亦宣告週日(6/25)將會同太魯閣族人發起遊行,要求民進黨政府撤銷亞泥展延,並立即排審《礦業法》。對於環團質疑,經濟部下午火速召開記者會回應,強調經濟部檢視過程後認為一切合法,而展延不適用《原基法》知情同意權則是「共識」。

環團強調亞泥展延違法,要求民進黨政府撤銷亞泥展延,並立即排審《礦業法》。(照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環團:張景森護航、限縮《原基法》

環團於上午記者會指出,根據立委提供的會議紀錄資料,去年11月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在亞泥案送審前召開了「研商礦業案件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之時點會議」,在其會議記錄中限縮了《原基法》中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的適用範圍,改為僅止於新增礦權或礦業用地適用,排除了既有礦場必須踐行的諮商同意程序,質疑其擺明是為亞泥等舊礦場解套。

除此之外,環團也出示台灣省政府時期的歷史文件,指出政府遇到亞泥就彎腰,已不是第一次。根據資料顯示,1997年亞泥申請展延時,當時台灣省政府就表示,亞泥採礦區位於原住民保留地,應依環評法進行環評,但1999年環保署卻反倒推翻了省政府的認定,認為礦業權的展延只要不擴大範圍,就無需環評。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表示,《原基法》中,在原保地上採礦屬原住民族土地上的資源利用行為,都應依法「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但如今政府卻三番兩次使用各種手段為亞泥護航。謝孟羽指出,民間團體並非全然反對採礦,而是反對為了採礦特權無限上綱的經濟發展,而把基本人權與環保視為無物,應當硬起腰桿,踐行環評、《原基法》諮商同意權等程序。謝孟羽說,目前已經提出了訴願,最慢七月中會有初步結果。

經濟部次長強調,亞泥展延過程一切合法。(攝影:侯百千)

經濟部:查無不法、不用原民知情同意是「共識」

經濟部則在下午5時召開記者會回應,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這次亞泥展延案受到外界關注,而經濟部也立即彙整各部會的資料進行檢視,但檢視後認為過程中並無問題,一切合法。楊偉甫說,外界對三個月通過亞泥展延有其疑慮,但經檢視後,經濟部認為亞泥的行政程序與其他礦場程序一致,並無特別寬容,而外界會覺得特別快速是誤會,其實是因為亞泥對於各單位意見回覆都相當快速,才讓程序可以加速進行。

而環團在意的原民知情同意權的適用範圍問題,礦務局長朱明昭表示,當時原民會與經濟部見解不同,才請行政院派政務委員進行協調,協調之後各部會皆達成「共識」,做成衡平考量的結論,認為目前《礦業法》的展延,並不適用《原基法》原住民知情同意權的部分。

針對未來規劃,經濟部與日前林全說法一致,楊偉甫說,經濟部將會同各部會積極研擬《礦業法》的修法版本,並在下個會期加入優先法案,未來修法後將對礦業加入新的環評機制,只要任何在兩公頃以上或是位處於敏感地段的礦業,若沒有做過環評者皆要補做環評,否則將取消用地資格,若再重新取得用地時,仍要進行環評程序。

而此次充滿爭議的亞泥案也在範圍之內,楊偉甫說, 亞泥主動表示願意配合,目前經濟部的草案正在礦物務局討論中,在六月底經濟部的草案會出來,會盡最大的努力將時間壓到最短,經濟部會把這個責任承擔起來。

而若照經濟部的修法內容通過後,應做環評而未做環評的礦業將高達七十家,如何執行環評?朱明昭說,這個問題各部會都還在研擬中,但若修法通過,有信心在兩年之內審查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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