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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輕許可證展延爭議 雲縣府:沒有拒發許可證的法源依據

焦點事件記者林靖豪報導

繼今(2017)年4月17日雲林縣環保局審查通過六輕8張燃煤許可證的展延後,6月上旬又有超過10張即將到期的燃煤許可證將要送交環保局審查,雲林與中部各縣市環團自4月17日起發起靜坐抗爭,並於今日(5/19)上午在雲林縣議會召開公聽會,針對六輕燃煤許可證展延與雲林縣禁燒生煤與石油焦的議題進行討論。

公聽會上,醫師、環團強調,六輕周邊罹患心血管、呼吸道、腎臟病、癌症等疾病風險顯著偏高,且政府對六輕的管理有極大漏洞;在地居民則要求雲林縣政府,應兌現縣長李進勇競選承諾,落實禁燒生煤、拒發六輕許可證;但雲林縣環保局回應時則表示,由於禁燒生煤條例遭環保署駁回,縣府沒有拒發六輕許可證的法源依據。

民團今於雲林縣議會召開公聽會,討論六輕燃煤許可證展延問題。(攝影:林靖豪)

醫師:六輕對週邊居民的健康有顯著影響

長年參與六輕對雲林沿海居民健康影響調查的台大醫院雲林分院小兒科主任蔡政憲表示,根據台大團隊8年來的調查顯示,六輕周圍10公里內的居民尿液中的重金屬濃度顯著高於距離六輕較遠的居民,且肝、腎、肺、血脂肪的異常狀況,以及罹癌的機率,也顯著高於其他地區居民,罹患心血管、呼吸道、腎臟病等疾病的風險也明顯偏高。

蔡政憲說,根據研究結果,研究團隊建議雲林縣政府應該與國家級學術機構、醫學中心合作,擴大研究與追蹤的範圍,並提供縣民適當的醫療協助。

環團:六輕空污暴露政府環境治理漏洞與區域不正義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曾虹文表示,六輕的空污問題顯示政府的環境治理面臨很大的困境,政府雖有一套污染管制的規範,但民眾的感受與政府有很大的一段落差,當民眾因聞到異味而向政府檢舉時,檢舉結果往往是沒有超標,這是因為六輕有監測的煙囪只有三十根,其他煙囪排放了什麼都不知道,而即便是有監測的煙囪,監測的項目也不足,許多民眾聞到的化學物質根本沒有在監測範圍內。

曾虹文說,如此一來民眾會覺得政府是不是有包庇、官商勾結的行為,也會覺得企業的資料造假,造成官商民三方越來越不信任。曾虹文認為,許可證核發是政府在六輕治理上重要的契機,政府應該要求六輕落實環境知情權,增加監測設備,以回應地方的擔憂。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則表示,雲林縣PM2.5的年平均濃度高居全台第一,將近是台北市的兩倍,但雲林縣民的平均收入僅台北市的一半左右,且高齡化程度也遠高於台北,兩相比較之下,在空污問題上分成「兩個台灣」,所得高的一半空氣比較乾淨,所得低、年齡高的一半卻要承擔加倍的污染。

在地:落實禁燒生煤 拒發許可證

台西鄉六輕污染傷害聯合求償自救會代表黃源河說,他從台北回到故鄉台西時,聽到辦喪事的人說近年來罹癌過世的人越來越多,才驚覺六輕污染的嚴重性。黃源河表示,雲林縣長李進勇應該保障縣民的生命安全,落實競選時禁燒生煤的承諾,不要欺騙人民的選票。

靜坐行動發起人,虎尾厝沙龍創辦人王麗萍則表示,環團的訴求是六輕降低污染,不要燒生煤、石油焦,改燒天然氣,並不是要叫六輕關廠離開雲林,環團的訴求並不是要剝奪六輕員工與周邊產業的生存權。

環保局:拒發展延於法無據 縣府以「三支箭」加強管制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回應時表示,由於雲林縣政府過去所提的禁燒生煤與石油焦條例遭環保署駁回,縣府沒有拒發六輕燃煤許可證的法源依據,縣府不能做沒有法源依據的處分。

張喬維說,縣府目前方向是以「三支箭」加強管制六輕的空污排放。這三支箭分別是「源頭減量」、「季節限定」、「管末加嚴」。

源頭減量的部分,縣府會將六輕內的發電廠的燃煤核可量下修到近5年的最低量,汽電共生廠則下修到近5年的次低量;季節限定部分,張喬維表示,將要求六輕在冬、春兩個空污較嚴重的季節減少21.74%的空污排放量。

管末加嚴部分,張喬維說,雲林縣府去年制定實施的發電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全台最嚴格的,懸浮微粒(TSP)的排放標準為15mg/nm3,硫氧化物為(SOx)為25ppm,氮氧化物(NOx)為46ppm。

禁燒生煤條例何解? 學者:應提釋憲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秘書長涂又文指出,環保署對於禁燒生煤與石油焦條例的無效宣告,確實使縣府難以根據此條例拒發許可證,但現在民眾對於空污的感受很深,是雲林縣議會針對環保署的無效宣告聲請釋憲的好時機。涂又文說,雲林人的健康權長期受到侵害,這個問題應該拿到憲法法庭討論,雲林人不該為台灣的經濟、能源問題犧牲得這麼過分。

除了聲請釋憲外,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兼任助理教授劉坤鱧指出,能源與空污管制權責,不在《憲法》的中央與地方分權的規定裡,根據《憲法》第111條,這個爭議可以提到立法院院會議決。此外,雲林縣議會也可以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主張雲林縣政府沒有履行自治條例,而要求監察院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