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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亂》休息日加班 補休怎麼算? 勞團要勞動部「踹共」

勞團召開記者會,指出一例一休諸多爭議。(攝影:梁家瑋)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一例一休去年(2016)底上路後,引發諸多爭議,今日(1/3),工鬥、台鐵產業工會、勞動人權協會等勞團至勞動部,指出急上路的一例一休有諸多漏洞爭議,包含休息日是否須為一「曆日」(0點到24點)、休息日加班是否能直接換補休,補休應補幾日、休息日為何還要有「請假規則」等,勞動部應儘速解決漏洞,政府也應徹查物價上漲是否真因人事成本上升,不然修法只是假修法,勞工被多剝一層皮而已。

工鬥成員郭冠均指出,民進黨12月6日以人數表決強勢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後續卻產生諸多問題,政府說一例一休施行後可落實週休二日、勞工加班費會變多,但對如何執行、執行後會產生什麼問題,完全沒有準備。他說,很多公司要員工休息日出勤,不給加班費直接換補休,但休息日加班費是1⅓、1⅔,若換休是1天休息日換1天補休? 還是應該依據加班費的比例,換算成1.57天的補休?郭冠均也指出,勞動部近日在研擬「休息日請假規則」,但休息日工作是加班,為何還需特別的「請假規則」,勞動部是否將休息日當一般工作日?

社工從業人員連小姐指出,法規上雖清楚標明加班費多寡,但她從沒拿到過,剛任職時,單位讓她勾選要加班費或換補休,但主管直接說非營利組織沒錢,她不能勾加班費,只能換休。她說,現在休息日是1⅓、1⅔加班費,補休卻還是1比1,但連上六天班要花的力氣不同,若換休還是1比1,完全是糟蹋勞工;郭冠均說,若休息日就是1天換1天補休,跟過去有什麼不同? 休息日修法有什麼意義? 在資方如此操作下,休息日修法只是假修法罷了。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蕭農瑀指出,勞動部將過去將「例假」解釋為「連續24小時」就可當做一日,造成台鐵勞工在日、夜、休輪班下,從沒有一個完整的曆日可以休息,一例一休通過後,台鐵勞工還是沒有完整的一曆日例假,也沒有一曆日的休息日,台鐵不僅休沒變多,加班費又變少,根本是「沒休又沒錢」。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林柏儀表示,資方說一例一休增加人事成本、物價要調漲、很多公司週末不營業等,但實際上在砍七天假後,整體修法來看還是資方賺到了,人事成本根本沒有高漲,資方只是藉機增長物價;郭冠均則說,很多調漲根本不是因人事成本上漲,政府應撤查物價上漲與人事成本上升的關聯性,不然只是欺騙、讓勞工多撥一層皮而已。

對於休息日是否須為「曆日」,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副司長黃維琛於本社上午專訪時表示,只要是輪班制度,休息日、例假都可用「連續24小時」當一天;對於休息日換補休,勞動條件司專委王雅芬說,若雇主強迫勞工不領加班費、換補休,實屬違法,但在勞工同意換休的情況下,可由勞資協商補休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