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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腹案公私校退休金仍差一倍 高教工會連署爭公平

高教工會祕書長陳政亮親身以世新大學教職身份進行退休年金試算,結果所得替代率僅有26%。(攝影:陳品存)

焦點事件記者陳品存報導

前情提要

反教師延退 高教工會再打臉林萬億「共識說」

 

(攝影:宋小海)

焦點事件記者宋小海報導

日前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指年金改革委員會達成教師65歲才能請領月退金的「共識」,繼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等團體表達反對立場,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日(10/27)也召開記者會,質疑現行私校教師退休年金與公校落差已經過大,若延後教師退休,更將造成教育人才無法流動。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澄清指出,高教工會並未同意「延後退」;年改會上並沒有教師延後至65歲退休的「共識」,是否延後退休是可以討論的公共議題,但必須考慮有無其他配套或衝擊更小方案。他認為,資深、新進教師各有優勢,但除非政府能夠改善提高「師生比」,讓新進教師員額不受教師延後退休影響而減少,否則政府不該只為了減少年金發放,就執行這樣危害教育人力新陳代謝的不當措施。

私校教師退休金的試算(資料來源:年金改革委員會)。

此外,高教工會也關注公私立學校教師退休待遇不平等的現象,高教工會理事、年金改革委員會委員劉侑學指出,若以工作30年的公校正教授的退撫新制年金,每月可達63,690元,而私校退撫屬於「個人帳戶制」,需視投資收益決定給付,依據年改會資料,每月僅有17,494元,若各自再加上公保、公保養老年金,私校教師年金仍僅約為公校教師的54%。他認為如果年金改革目標以公平為出發點問題,改變同工不同酬就該列為首要目標。

高教工會秘書陳政亮補充說,目前公校大專教師的「所得替代率」約65%,勞保投保年資30年的勞工約55%至60%,私校教師在軍公教勞之中是「所得替代率」最低的一群,僅約35.5%。

林柏儀另指出,現在許多私校教師在退休保障不足的情形下,其實許多已延後退休至65歲,反而是現行法令提供了公校教師提早退休的不當誘因,讓他們可以一邊領取退休金,一邊到私校工作成了「雙薪教授」,政府應該思考如果公校轉私校任職,原有的公校退休俸應減額或延後領取,讓公、私校教師考量何時退休漸趨於一致。另外目前的私校教師的「公保養老年金」是投保25年後在60歲即可領取,若延後退休年齡至65歲,也可能就因此短少5年的養老年金。

華夏科大電子系教授王順德表示,技職體系的資深教師所教學的有些是多年前的知識,需要新進教師帶入最新技術,然而目前教學現場已有許多資深教師仍未退休,若再加上延退政策,恐將讓技職教育狀況更差。師大英語系教授黃涵榆則認為,僅管他自身在公校任教,但他認為不應有公私校階序的落差,但是現狀卻持續擴大,顯示背後教育資源分配不平均的問題。

林萬億的教師延退「共識說」出來之後,接連被教師工會打臉,上月教師延退方案將在年改會討論的消息傳出後,全教產後續即聲明指出,因為年金改革,不思國家教育長遠方針,光只就退休金斤斤計較,此舉若貿然實施,必會先影響高等教育,停止教育學程,瓦解師培制度。

而另一教師工會全教總以2013年曾委託民調公司進行教師最佳任教年齡調查做為論據,指出在1,007份有效問卷中,有40.5%民眾認為是22歲到50歲中小學教師最佳工作年齡,其中台北市受訪民眾7成認為導師宜在50歲以下,逾7成認為老師年齡和工作成效有關。

全教總認為,因少子化問題,教師的新陳代謝已減緩,一旦延長到65歲起支退休金,未來十幾年將無任何教師名額釋出,造成師資的斷流,師培機構也將面臨關閉, 不利於提升教育品質。此外全教總也指出,延後退休可能減緩基金壓力,但也造成人事費用的增加,對國家整體財政的負擔恐怕是不減反增,對於國家整體財政恐怕反而不利。

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近日推出政府的年金改革腹案,今日(12/28)台灣高等教育工會召開記者會,批評腹案對各類身份中「所得替代率」最低的私立大專教師,卻全無改善方案。高教工會祕書長陳政亮親身以世新大學教職身份進行退休年金試算,結果所得替代率僅有26%,指出現方案對全台3萬名私立大專院校教師相當不公平,遠低於公校大專院校教師所得替代率約有60%至70%,高教工會目前今也發起連署,要求公私校平等待遇。

由於年金制度計算複雜,高教工會邀請工程師設計私立大專院校教師「試算網頁」,若以2004年進入世新大學任教的陳政亮為例試算,假設工作25年退休,所得替代率僅26%,相對公校大專院校教師所得替代率約有60%至70%,勞工投保勞保年資25年約有50%,私校教師儼然是所得替代率最低的群體。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政府宣稱讓所有受雇者有6成所得替代率,但由於年改腹案並未改善私校教師退休制度,依據現行制度私立大專院校教師約僅有3成,試算私校教師退休金月退,公教保險與退休撫卹合計,卻未達公校教師退休金的半數。

對於制度待遇的嚴重落差,高教工會訴求應公平對待。林柏儀說,2016年上路的《教師待遇條例》明文規定準用公校標準,目的在於拉近公私校大專院校教師待遇,但在退休年金上竟出現如此大的落差,呼籲未來的改革方案應具體面對並改善,高教工會目前也發起全台連署,表達反對。

目前任教於公校的教師陳尚志認為,不公平待遇可能讓私校教師花時間、心力往公校流動,進而影響在私校的教學品質,而公校教師也難以往私校流動,自己即便擁有教學熱誠,在哪裡任教都無所謂,但基於退休金考量,則傾向在公校任教,他認為教師任職公私校並非能力差別,只是運氣問題,年金改革如此差別待遇非常不公平。

陳政亮質疑,年金改革辦公室宣稱民主,傾聽各方意見,但高教工會參與多達20次關於年金改革會議,亦提出方案版本,卻未實際納入考量,如此召開再多座談會都只是流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