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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台鐵罷工投票

台鐵罷工爭議始於政府的民營化政策。我國民營化政策自1989 年《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開始,2000年政黨輪替,民進黨在野時就主張公營事業民營化,執政後更強力推動民營化政策。2002年8月,行政院訂出時間表,鐵路局須於2004年6月完成公司化、2007年6月完成民營化。

對國營事業員工來說,民營化可能使勞動條件改惡,甚至喪失工作權,現行法律又無法保障民營化後勞工權益不受損,所以國營事業勞工多反對民營化。2003年6月12日,台鐵工會召開理監事會,提出「反對公司化、民營化」等五項訴求,並決議於9月11日中秋節舉行會員大會,會中將進行「罷工投票」,表決是否於隔年(2004)春節展開罷工。

2003年9月11日,台鐵工會於凱道進行會員大會。台鐵工會會員人數共14,211人,若要通過罷工投票,須有一半會員(7,106人)投贊成票。最後,共7,812人投贊成票,台鐵工會順利取得罷工權,並授權會員代表大會規劃、執行春節罷工案。

當時許多報導將9月11日行動說成「合法罷工」。事實上,台鐵工會只是利用法定休假召開會員大會,並非當日就罷工。中秋休假是《勞動基準法》保障的勞工權益,若雇主要員工上班,需徵得勞工同意並發給雙倍工資,否則員工不需上班、提供勞務。因此,9月11日工會會員是依《勞基法》在國定假日正常休假,並出席會員大會,並非勞資爭議下的「罷工」。

10月,台鐵工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與會一百零三位會員代表無異議通過「兩階段罷工方案」。第一階段將於春節前伺機發動警告性罷工;第二階段是春節全面罷工,若政府未具體回應,將無限期罷工。

民進黨擔心若春節罷工,將影響隔年大選選情,12月,行政院和交通部同意台鐵工會五大訴求,並全面暫緩原有的「公司化、民營化」期程。見訴求基本上達成,台鐵工會隨即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取消原訂的春節七天罷工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