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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漲學費與反高學費的歷史

台灣的大學學費調漲與「反高學費」運動有幾個階段。

1999年之前,大學學雜費分「公立大學」和「私立大學」,由政府統一制定,90年代起,教育部年年大幅調漲學雜費,引起1993年「私校聯盟」學生的反彈,發動第一波的反高學費運動,訴求降低私校學費、提高補助、縮短公私立大專院校間教育資源的差距、增加工農子女教育補助…等,反高學費的呼聲受到社會重視,1994年,大學學雜費停止調整。

1991年:

  • 公立大學:調幅9.6%。
  • 私立大學:調幅6%

1992年:

  • 公立大學:調幅14%。
  • 私立大學:調幅5.71%-12.3%

1993年:

  • 公立大學:調幅16%。
  • 私立大學:調幅8%-12.6%

1994年:未調整。

不過,也在1994年,《大學法》修法,公立大學成立「校務基金」,部份經費自籌、自負盈虧。1997年,國民大會修憲,凍結《憲法》第164條「教科文預算」下限(增修條文第10條第10項)的規定,使國家對高等教育的支出可以進一步縮水。

從1995年到1998年,教育部執行了「縮短公私立差距」的政策,實際上就是私立大學學雜費仍在調漲,但公立大學調幅更高。這刺激了公立大學學生也投入「反高學費」運動的行列,1998年發動「98教春」反高學費行動,到1999年「反高學費聯盟」,匯成第二波反高學費運動的高潮。

1995年:

  • 公立大學:調幅11.81%。
  • 私立大學:調幅4.06%

1996年:

  • 公立大學:調幅11%
  • 私立大學:調幅2.9%

1997年:

  • 公立大學:調幅10%。
  • 私立大學:調幅0

1998年:

  • 公立大學:調幅10%
  • 私立大學:調幅5.5%

1999年,教育部推動「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讓各大學可以依據學校經營的情況向教育部申請學雜費調整,「統一制定大學學雜費」的時代結束。同時教育部持續縮減對大專院校的經費補助,大專生人均教育補助額驟降,在這個背景下,2001年到2004年間,許多學校因為經費不足紛紛申請調漲學雜費,其中,2004年調漲的學校,就高達53所。

2005到2006年,新一波的「反高學費」運動在「反教育商品化、要教育公共化」的訴求下再起,除了大學生之外,工人和教師團體也加入行動,兩年都發動遊行,而此時的教育部也以強硬的態度處理,多人遭到起訴、判刑,不過,這兩年的行動也的確使得學費調漲趨緩,再加上教育部實施增訂的「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修正規定」,限制常態現金結餘率超過15%的學校不得調漲,2005年,教育部核准調漲的學校為10間,接下來的3年,調漲的學校都在個位數。

2008年6月,教育部頒佈《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確定由教育部核算每年不超過2.5%的「基本調幅」(第7條)、前一學年未調者,可另行核算調幅上限(第11條)這個遊戲規則,同時要求學校必須先經過校內公開說明程序(第9條),再在「調幅上限」內,每年向教育部提出調整學費申請(第8條)。

遊戲規則定了下來,但沒多久,全球金融海嘯席捲,大學學雜費反而進入了從2009年到2013年,長達5年的「凍漲期」;就在「凍漲期」的尾聲,2012年,學費蠢蠢欲動之外,教育部開始推動讓公立大學更進一步私有化的「法人化」動作,這一年,北中南三十餘個學運社團串聯,加上教師與勞工組織,成立「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可視為大學學費調整政策,與「反高學費」運動的「第四波」。

這個階段的特色,是在《收取辦法》每年由教育部公告「基本調幅」、再到各校「審議小組」,最後依據調幅,向教育部申請調整,由教育部的「審議小組」審核。這一個基本的遊戲規則確立。而反高學費的運動,也就每年依循從各校校內,在匯總集中為針對教育部審議的施壓。

最後更新:2019/7/1(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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