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自從2015年,雲林縣「禁燒生煤自治條例」以來,地方政府透過單行法規與各固定式污染源燃煤許可的發放,與中央及廠商、民間團體間,展開一場拉扯。<br />2018年6月《空氣污染防制法》大修,對於地方政府以燃煤許可做為管制手段的作法,進行了若干限縮;而今年(2019)7月,剛剛通過無需將燃煤機組先除役,就可以新增燃氣機組的興達電廠燃煤機組的許可展延,在9月20號通過。<br />曾經在環評大會中,對台電嚴詞放話的高雄市政府,卻在20號同意展延時,並未就台電環評承諾再大幅加嚴,而且一改過去「一年一審」的慣例,一次就發給經達四個機組四年的許可,這讓南部環團非常失望。<br />在《空污法》的地方權限下,高市環保局如何看待這個事件?</p>
- <p>高雄興達電廠新增燃氣機組,由於新機組用地將使用永安溼地,以及環團要求將舊燃煤機組先除役,空出土地興建新機組,以達成「舊燃煤機組除役」以及「保護濕地」兩個目的。<br />但是在經濟部力保「備用容量率15%、被轉容量率8%」的目標下,次長曾文生多次坐鎮環評,提出在舊燃煤機組不除役的方案下,強過環評初審。<br />沒有燃煤除役、沒有濕地保護,如此的結果,被環團批評為「典型的環境不正義」。</p>
- <p>爭議最大的用地、與燃煤機組除役時程,台電並未提出可供評估參考的替代方案內容,最後決定進入第4次專案小組,下次補件再審。</p>
- <p>環團本不反對興達電廠增設燃氣機組,但興達電廠的計劃涉及兩個相牽連的問題,一個是南部空污嚴重,希望「煤轉氣」,在新建機組前,將老舊的燃煤機組除役,另外,就是因為新燃氣機組計劃在目前法定永安濕地北側的土地,引發破壞濕地的疑慮,因此環團要求先除役兩個燃煤機組,用空出來的地興建燃氣機組,一次解決兩個問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