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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服員罷工》高雄空服員不能參與? 決戰前夕 勞裁惹爭議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今天(6/20)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將與長榮再度談判,距離罷工越來越近,而5月3號,勞動部的一個裁決決定,指在高雄工作的華航空服員非工會的會員,與先前高市勞工局及勞動部裁決的態度皆不相同,恐影響工會高雄會員參與罷工,6月19號,高市勞工局再度強調其「立場一貫,不管人在哪裡工作都享有權益」,而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則未正面回應,僅表示工會無需太過憂慮這個問題。

你知道嗎?

華航空服員與《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的關係,請參閱:〈華航空服員為什麼過勞?

工會針對華航的幾項不當勞動行為裁決(108-005),勞動部勞裁委員會於5月3號做出決定,其中華航未遵守與工會之前的協議,未與工會協商,就直接要求主要工作地點在高雄的空服員簽署《勞基法》第84條之1的同意書,勞裁會認為,「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的會員僅限在桃園市內從事空服員工會者,在高雄的華航空服員非工會會員,因此華航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這個立場,與勞裁會過去幾次在工會的裁決上大相逕庭,而這個裁決決定,剛好發生在長榮空服員罷工前夕,影響高雄的長榮空服員參與罷工,未來若產生爭議,調解的地點會在高雄市,而2016年,高市勞工局曾發文強調工會高雄分會的會員都有合法罷工的權利,因此工會到勞工局要求表態,也得到勞工局主任秘書皮忠謀「立場一貫」的回應。

工會理事、長榮空服員廖以勤說,高雄分會的會員雖然主要工作地點在高雄,但實際上受桃園總公司的指揮監督,勞健保也掛在總公司,由於時數的關係,也經常會到桃園飛國際線,地面勤務也需要到桃園參與課程,一直以來,無論華航、長榮的高雄分會會員身分都沒有疑義,他質疑這個裁決出來,是勞動部在長榮罷工前轉彎。

王厚偉說,裁決決定是裁決委員在個案上的判斷,與長榮罷工沒有關係;他強調「只要是罷工程序合法、在罷工決議範圍內的工會會員就可以參與」,至於在高雄提供勞務的空服員是不是「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的會員,王厚偉則沒有做正面回應,他認為工會不需要在公司都還沒有提出質疑的時候,就太過憂慮的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