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工會針對「空服實習生」造成飛安疑慮,提出的訴求,全被民航局標準組組長林俊良(右)回絕。(攝影:王子豪)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等,今天(5/25),前往交通部民航局,要求嚴審華航公司提出的「空服實習生」計畫;工會認為未經訓練的實習生上飛機,將造成飛安問題,要求此時應增派空服員;而民航局方面,則以「客艙組員(空服員)」的最低人數,都有法律規定,只要符合規定,是否增加,決定權在航空公司回應。
華航在今年(2018)年初提出實習生計劃,當時民航局曾以計畫未說明與勞動部、教育部相關法令為由駁回;5月18日又再次提出;這個計劃,與4所大專院校合作,每學期提供15萬元獎學金、可上機服務實習、每月飛行時數60小時;由於這是航空界首次提出類似的計劃,工會對「飛航安全」、「勞動條件」、「學生以及顧客權益」等幾個部份,提出質疑。
在「飛航安全」上,空服員最重要的目的並非服務顧客,而是確保飛航安全。工會質疑,「空服實習生」是否有能力處理意外事故?發生事故時,實習生是疏散救援顧客的空服員,還是需要被疏散救援的學生?並認為,「空服實習生」不應取代現行正式空服員人數,而且若有實習生上機,更需要「加1補1」2391-001補充空服員,以確保飛安、學習效益以及顧客權益。
在《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339條,有不同乘員人數的飛機,最低「客艙組員」人數的規定,將來「空服實習生」上機,是不是算在「客艙組員」裡面?對此,出面回應的民航局標準組組長林俊良只說「受過安全訓練即可作為客艙人員」,對工會「加1補1」訴求回應,只要符合法令規定,超過最低客艙組員的員額,要不要加人,決定權在航空公司;此外,工會也提出參與審查實習計劃,林俊良也以計畫是「內部審查」,沒有同意工會參與。
工會批評,目前完全看不到相關的配套措施,華航卻已在5月21日完成招募,質疑民航局此次的審查是否只是配合演出。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認為,華航「實習空服員」,這是沒有前例的全國首例,更會被作為未來樣版,應該以政府的政策,而非華航的計畫看待。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鄭雅菱認為,民航局今日的回應,意味著將放行華航通過計畫。鄭雅菱表示,接下來也將會到勞動部、教育部等與實習生制度相關的部會,要求對此嚴謹把關。
- 假設一個航班最低客艙組員為8人,而現行航空公司安排了12人。工會要求,若有空服實習生上機,不只要維持現行12人的正式客艙組員,更要加1名實習生,就額外加1名客艙組員,也就是13位客艙組員與一位實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