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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減煤爭議

中火

台電台新增燃氣機組環評中承諾,2025年兩部燃氣機組上線後,將四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於空污嚴重的10月到隔年3月停機,其餘時間只有在備轉容量率8%以下才運轉,最多只有九部機組運轉;而在許可展延時,承諾全廠年燃煤量不超過1,600萬噸,朝1,260萬噸努力,若達成1,260萬噸,則接近中火設計最大燃煤量2,100萬噸的60%。

中市府則依據其「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要求將燃煤量較近年最高用煤量,也就是2014年的1,839萬公噸減40%,達到年燃煤量1,104萬噸以下,此外,過去環團也曾提出直接將十座燃煤機組中的四座「除役」的訴求,各種承諾及訴求,皆圍繞在「減煤四成」上打轉,只是計算基礎與方式上的不同,產生不同的結果(參考)。

2018年,盧秀燕當選台中市長後,中火議題成為藍綠駁火戰場,2019年,依其對「自治條例」的解釋,對台電開罰,最後廢止燃煤二號機與三號機的許可,2020/2/25,環保署撤銷台中市政府對台電的處分,2020/3/13,行政院並認定「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牴觸,部分條文無效(參考),台中市政府表示將提起釋憲,在大法官作成解釋前,並向憲法法庭提出「暫時處分」的聲請,要求暫停行政院對「自治條例」部份條文無效的認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