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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燒(≧38°C)或急性呼吸道感染
臨床、放射線診斷或病理學上顯示有肺炎。
無流行地區旅遊史,醫師已排除可能病因並高度懷疑之社區型肺炎。 床檢體(如咽喉擦拭液、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
曾去過 旅遊等級第三級地區,或曾接觸來自這些地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人士。 曾經與出現症狀的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包括在無適防護下提供照護、相處、或有呼吸道分泌物、體液之直接接觸。
職業為醫療照護工作人員。
有群聚現象。 臨床條件 檢驗條件 流行病學條件
發病前14日內,具左列任一條件:
通報
未經實驗室檢驗證實,但符合臨床條件,且於發病前14日內,曾與出現症狀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者。
極可能病例
符合檢驗條件即為「確定病例」。
之一符合
之一符合
符合
之一符合
符合
之一符合
檢驗條件
3/21零時起,全球皆列為疫情旅行建議等級第三級
武漢肺炎通報及病例定義 [ ]
製圖:孫窮理
更新日期:20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