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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開放離岸風電船員上岸 業界:解燃眉之急、盼再放寬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圖片來源:海洋風電)

台灣離岸風電自今年(2020)起密集開發,但因疫情,外來的船員、技術人員受到很大的限制,尤其是船員,依過去防疫規定根本不得上岸;經濟部6月15日公告「離岸風電防疫措施計畫書」,使船員在取得「臨時停留許可證」後可上岸,但前14天仍須待在防疫旅館。風電開發商達德能源公關經理張雅惇表示,此辦法解決船員無法上岸的燃眉之急,但仍希望能進一步放寬。

離岸風電工程船的外籍工作人員大致可分為兩種,一類是與船舶直接相關的船員,例如開船、廚師、輔助人員等,主要來自東南亞;而離岸風電的工程技術人員,主要還是來自歐洲為主。

這兩類型外籍人員的入境規則並不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3月19日後原則上不讓外籍人士入境,技術人員須申請到「工作許可」與「履約證明」,之後可向外館申請取得「特別入境許可」後來台,每次入境後需檢疫14天;張雅惇說,每次入境都需檢疫14天、同時會有航班取消等不確定因素,都讓開發商需要預留更多的時間。

相比之下,船員部分問題更複雜,船員通常不會有「工作許可」,無法如工程技術人員般取得「特別入境許可」後上岸,政府僅允許在人不下船的情況下,進行例如零件、物資的上下貨等;此方法過去尚可維持工程運作,但張雅惇表示,這只能撐一、兩個月而已,畢竟人是要休息的,如何讓工作人員可以上岸休息、輪班交換工作人員,是一定需要處理的問題。

經濟部剛公告的「離岸風電防疫措施計畫書」正是為解決此燃眉之急。只要開發商向能源局申請,取得「商務履約」證明等文件後,移民署就會核發「臨時停留許可證」,讓船員可以入境21天,而其中的前14天需要在防疫旅館檢疫。

但對離岸風電工程來說,這種「放寬」仍有所不足;張雅惇說,過去工程會有兩班人力,讓工作人員可一個月工作、一個月輪休,因休假有一個月,工作人員往往上岸後會搭飛機回家,假期結束後再回來。但在疫情下,外籍工作人員如果返國再來,中間的上岸、返國、來台,就要經過幾好次隔離檢疫的流程;不僅消耗大量時間,而且不斷重覆被隔離檢疫,會對人造成很不好的精神壓力。

如果外籍船員不返國的話,因為臨時停留許可證只有21天,可能是工程船要改變工作的節奏,配合21天的停留期換班;或是開發商需要另外再幫工作人員申請到工作許可,才能待超過21天。如論是什麼情況,勢必都要增加人力,才能應付調度的需求。

能源局能技組組長陳崇憲表示,現在是採取先求有再求好、一步一步調整的方式,來解決離岸風電外籍工作人員入境的問題。現在船員已經能上岸了,接下來則希望能與指揮中心討論,透過主動採檢的方式,來減少檢疫的時間。至於船員會遇到的問題,陳崇憲說,疫情下一定會和過去不一樣,但這是人力調度與增加人力的問題,應該不是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