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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擋拆 法院庭長親自協調 暫緩履勘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新北市民事法庭長張紫能親自到場協調。(攝影:梁家瑋)

今日(12/6),大觀社區進行強制執行中的履勘程序。新北市民事法庭長張紫能親自到場協調,提議先履勘,再由法院依履勘結果促成債權人(板橋榮家)與債務人(大觀居民)的溝通協調,但自救會則希望先暫緩強制執行程序,雙方協調一小時、並經張紫能與榮家確認後,今日確定暫不履勘;自救會則於午後進行內部會議,認為張紫能的提議風險太大,決議繼續擋履勘。

自救會一早就集結於大觀社區,並將整個社區用圍籬、沙發等障礙物團團圍住,試圖阻擋履勘,上午9時左右,警力開始集結於社區周遭,居民的壓力也越來越大;9時40分左右,張紫能到場與居民進行協調。

「大家誤解我們法院的善意」,張紫能說,履勘有兩重目的,他確實是強制執行的一部分,但履勘也是協調的基礎,透過履勘,法院才知目前實際居住居民有誰、範圍有多大,才能進一步介入協調;他說,履勘不是就要拆屋,依《強制執行法》,強制執行要本於公平合理的原則,兼顧債權人與債務人利益,執行過程兼顧妥善性與必要性,法院一定會介入債權人跟居民之間的協調,「不要把履勘當成洪水猛獸」、「這是所有住戶最後的機會」。

張紫能的話引起居民間的議論,有居民認為可履勘、把握張紫能口中「最後的機會」,但也有居民提出質疑,認為之前退輔會等政府單位都不願跟居民談,法院介入又有何用。張紫能表示,他也看到居民在體制外的努力,但所有東西都必須回到體制內,既然是法院的確定判決,這就是體制內,「我們法院的善意就在執行過程當中」、「確保所有都是兼顧債權人跟債務人利益」。

也有居民認為,法院應先進行協調,後續再行履勘,自救會亦提出,應照《強制執行法》第10條延緩強制執行;張紫能則回應,是否延緩,仍涉及債權人的意見,若未履勘,法院絕不會介入協調,「如果你們認為法院不需要協調,我們連履勘都不用,直接來拆就好了」 。他強調,不管之前居民與政府的對話結果怎麼樣,有多麽的不堪、憤怒,法院都希望能促成對話,希望執行是圓滿的,若沒考慮這一點,執行將沒有人性。

雙方協商約一小時, 並經張紫能與債權人確認後,確定今日暫緩履勘;自救會則於午後召開會議,確定是否接受張紫能提案,自救會成員唐佐欣指出,會議決議仍拒絕履勘,以及履勘後續而來的協調機會。她強調,應先協商,而非以履勘為條件進而開啟協商,自救會認為履勘風險太大,若選擇接受履勘及後續協調,協調不滿意,自救會很難再做抗爭,且履勘之後就可強拆了。

居民用家具、圍欄等在巷口構築防禦工事。(攝影:梁家瑋)

法院與警方到達前,居民舉著白布條召開記者會。(攝影:梁家瑋)

居民與警方在社區前對峙。(攝影:梁家瑋)

之前也受迫遷威脅,目前更三審中的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也到場為居民打氣。(攝影:梁家瑋)

部份同意戶,在點交後房屋已遭拆除。(攝影:梁家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