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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工時假期的計算

 

 

  1. 有薪日:「工作日」+「例假」+「休假」+「特休」=365日
  2. 「兩例」的例假:52(週)╳2(日)=104日
  3. 現在規定「休假」+「特休」=30日
  4. 所以可以得出,工作日為365(日)-104(日)-30(日)=231日。
  5. 全職=每週擇5日上班者。
  6. 每週擇1日上班者為5分之1。
    1. 有薪日為:365(日)÷5=73日
    2. 例假:104(日)÷5=20.8(日),自動進位為21日
    3. 休假+特休:30(日)÷5=6日
    4. 工作日:73(日)-21(日)-6(日)=46日
    5. 所以每週擇1日上班者,每年(52週)應放假日為52(日)-46(日)=6日
    • 也就是有7週不用上班,薪水照領。
  7. 依比例計算:
    1. 每週擇1日上班者假日為6日。
    2. 每週擇1日上班者假日為12日。
    3. 每週擇1日上班者假日為18日。
    4. 每週擇1日上班者假日為24日。
    5. 每週擇1日上班者假日為30日。